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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 生活的权利,根据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人民 政府令第300号)、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无障 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争 创全国无障碍县(市区)”的整体规划,全面推进无障碍环 境建设,有效补齐既有短板,强化落实长效管理,到2025 年形成全市统筹推进、多元协同治理、社会共建共享的工作 格局。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除障碍、 融
2、合共享”理念成为全民共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法治化 科技化水平明显提高,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无障碍环境建 设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无障碍设施覆盖率显著扩大,标准化 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不断优化环境体验,残疾 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 通行、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 得社区服务、享受其他公共服务的环境更舒适、更便利。二、重点建设任务(一)改善城市道路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 的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 应达到100%。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主要商业街、步行街和 视觉障碍集中区域周边道路、坡道等处的人行道,科学、
3、合 理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市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 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配置过街语音提示装置 率应达到100%o新建、改建、扩建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修建 轮椅通道,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安全梯道、 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完善公共交通设施。新建的汽车客运站、客运码 头、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o已建 的公共交通场所设施,未达到现行标准的,运营单位要分批 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率应达到IOO%,并优化无障碍标志系 统。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
4、具应适应残疾人、老年人的需要, 逐步设置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城市公共汽车配备 字幕和语音报站系统,逐步实现公共汽车内外使用。城市公 共汽车和出租车的运营单位要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 新建城市大中型公共停车场和居民停车场无障碍设施建设 率应达到100%,按照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显著位置 设置标志。己建公共停车场无障碍设施改造率应达到100%, 无障碍停车位设置率不低于60%o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乡投,市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其他相关单位)(三)优化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新建办公、科研、司法、 教育、医疗卫生、康复抚养、体育、文化旅游服务、
5、商业服 务、汽车加油加气站、室外公共厕所以及城市广场和城市绿 地等公共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虬新建特教 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 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 年人服务设施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推进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改造。到2023年,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 场所无障碍设施基本达标;到2025年,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基本达标。到2025 年,市中心城区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无障碍改造率应达到 100%;综合(专科)医院、大中型商场、汽车加油加气站无 障碍改造率应达85%;酒店、宾馆、邮政
6、、电信、银行等商 业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应达到70%以上;文化馆、图书馆、 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文化、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率应 不低于70%;学校、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50%, 其中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 台、无障碍标志改造率应达到100%;全市A级景区游客服务 中心无障碍改造率应达到100%;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 单位、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无障 碍改造率应达到100%;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 景点、大型商场等场所母婴室设置率达到100%;市中心城区 城市游步道、公共厕
7、所无障碍改造率应达到100%。(责任单 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机关事务 中心,高新区管委会,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湄江风景 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其他相关单位)(四)推进居住区无障碍改造。新建居住区、居住建筑 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已建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率应 不低于60%,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筑无障碍改 造率应不低于70%o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改造率应达 到100%,同步推进居住区内公共厕所及厕位、无障碍电梯等 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 活提供便利。“十四五”期间,支持7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 实施无障碍改
8、造,支持500户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 应达到90%,有需求的失能老人防走失装置配备率应达到70%o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 局,市残联,高新区管委会,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湄 江风景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 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动无障碍领域产业尤其是信息产业发 展,不断完善信息无障碍建设发展环境,融入智慧城市发展, 拓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无障碍环境领域 的应用,推广应用手语视频交流、手机导航、电子地图等无 障碍信息服务功能。基
9、础电信企业应对持证视力、听力、言 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 以适当优惠。语言文字、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 和残疾人组织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 盲文,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配备字幕。到2022 年,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级残疾人组织网站 应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市人民政府公共图书馆应全部 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 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室)应当逐步配备方便视力残 疾人阅读的读物、资料。为其阅读书籍、使用网络提供便利, 并引导有效使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 息和与残疾人相关
10、的信息,应适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 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应当创造条 件,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 语、盲文、大字、图片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开展为符合 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参加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提供文字提示等 合理便利的试点,并逐步推广。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 员参加各类升学、职业资格和任职考试以及规定的选举活动, 依法提供合理便利。逐步完善12345社会求助、报警、火警、 交通事故报警、医疗急救等公共服务系统,逐步具备文字信 息传送和语音呼叫功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报 警、呼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工局,市委网信 办,市行政审批服
11、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市教育 局,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残联,市消防救援大队, 高新区管委会,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湄江风景区管理 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其他相关单位)(六)打造样板工程。争创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县(市 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依托,全面实行村镇无障碍环 境品质提升行动,全市确定蓝田街道办事处开展全国无障碍 环境村镇创建活动o 2025年,全面完成市“无障碍主题公园” 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工局,市文旅广体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 事处)三、维护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维护。建立巡检巡查制度,对城区公共 建筑、公
12、共道路、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每年组织开展巡检 巡查,全面排查城区主要人行道缘石坡道不达标设置、毁损 情况,分批实施维护和改造,确保满足乘轮椅者的通行需求。 根据城市建设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机动车、共享电动车、共 享单车等停车区域,确保其与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持安全、 合理距离。进一步明确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或管理权,督促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制定责任清单,履行管理和维护责任, 及时维护被损毁、故障、弃用的无障碍设施,保证其功能完 善、使用安全、有效利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定期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盲道、无障碍通道
13、、 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厕所及厕位等无障碍设施占用、毁损、 隔离物阻断问题。对占用、毁损或者阻断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制止,依法处理。肢 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 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责 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湄江风景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三)落实建管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无障碍 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 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压 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
14、施工图 审查机构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 步施工、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制度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在 方案设计阶段时,对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国家强制 性规范和标准的,方案设计不予批复。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报送无障碍设 计内容,未报送无障碍设计内容的,自然资源部门应要求其 补充完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并依法 承担工程质量施工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以及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实施监理,并依 法承担工程质量监理责任。对拒不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 等国家标准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 施工程建设强
15、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责 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管委会,龙山国 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湄江风景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四)健全监督体系。检察机关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 事公益诉讼手段,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全 面履职,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资金支持,依法惩戒违法主 体,依法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和法制化,已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得到及时维护、养护和保护。 推动将无障碍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纳入人大执法检查。每年分 别确定2个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纳入事前体验,建设单位在 验收前组织、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代表参与无障 碍设施体验
16、和评价,推动无障碍设施贴合需求,发挥实效。 建立无障碍城市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残疾人联合会、妇女 联合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有需要者代 表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 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书面提 出意见,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责 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市卫健局,市残联,高新区管委会,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 处,湄江风景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其 他相关单位)四、实施步骤(-)前期筹备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5月)成立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召开 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建立日常工作机制,落 实各项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 完成对辖区内现有各类建筑物、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无 障碍设施建设的前期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建设需 求,建立工作台账,并依据摸底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任 务计划。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