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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
2、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统一指挥,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联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健全按地质灾害级别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为主的属地管理体制,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果断、准确、有效地应对突发地质灾害。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1 .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当发生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或者出现超出
3、灾害发生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群发性中型地质灾害时,省人民政府成立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如下: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省长。副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协助联系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应急厅厅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成员: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水文局、XX铁路局、国网XX省电力公司、武警XX省
4、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地质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督促、指导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 .2办事机构及职责。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主任由省应急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协助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督办落实,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承担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文件、文稿的办理和会务工作,完成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3 .3成员单位及职责。省应急厅: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
5、置和救援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指导协调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按程序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XX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被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汇总灾情信息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参与灾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
6、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供灾害发生地的基础地质、基础测绘等数据,提出应急处置和救援技术建议。省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做好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省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做好地质灾害工作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二次灾害的隐患,协助做好危房人员的疏散转移;组织协调灾区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工作,保障其正常运行。指导城市、乡镇被损毁公用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供水、供气和城市道路正常运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抢修被损
7、毁的公路、水路及其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公路、水路正常运行;保障抢险车辆优先通行;协调组织应急救援车船运力,保障应急救援物资、队伍运送和人员紧急转移需要;协调指导已在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省水利厅:负责及时提供水情、汛情监测信息,为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指导被损毁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被损毁农业设施的修复。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与灾毁工程修复项目的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加快项目审批步伐,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与灾毁工程修复项目建设实施。省财政厅:负责突发地
8、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的预算安排、筹集与拨付,为地质灾害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省公安厅:负责在情况危急时协助或依法强制组织避灾疏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治安保障等工作,打击破坏防灾救灾、盗窃防灾物资、破坏防灾工程设施和设备的犯罪分子;负责灾区交通秩序维护,必要时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动用储备药品的建议。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急救,预防和控制灾区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以及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视情况需要派出省级医学救援和疫情防控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省教育厅:负
9、责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人民政府部署安排做好学校师生疏散转移;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调被损毁校舍修复和教育、教学资源调配,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省民政厅:负责组织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景区、景点游客疏散转移和隐患排查,开展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被损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省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为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工作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信息,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抢修
10、和维护被损毁的通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通信畅通。省能源局:负责组织抢修被损毁的油气长输管道。省水文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预警和处置救援过程中的水情监测、分析、预测和预报。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做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保障抢险救灾及灾民安置所需帐篷、粮食等物资。XX铁路局:负责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铁路设施,尽快恢复铁路运输通道,优先运送地质灾害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国网XX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抢修被损毁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电力供应。调度电力设备,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武警XX省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
11、当地秩序,保卫重要目标。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指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搜救、应急排险等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部分成员单位,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 .4指挥机构工作组。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指挥机构工作组,分别为指挥协调、技术支撑、人员搜救、安置救助、医疗防疫、治安维护、设施恢复、宣传报道8个工作组,领导和指挥现场应急与救援工作。5 .4.1指挥协调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参加。负责贯彻落实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策部署和工作指令,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灾情处置和救援工作。做好灾情和救灾信息的收集、分析
12、和报送。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各应急工作组工作;完成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6 .4.2技术支撑组。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水文局等参加。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指导灾害周边隐患点的排查巡查,防范二次或次生灾害的发生。组织专家开展地质灾害灾情会商研判,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和救援技术建议。7 .4.3人员搜救组。由省应急厅牵头,武警XX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参加。负责衔接、协调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矿山救护队、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等应急救援力量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搜救,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统筹社
13、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8 .4.4安置救助组。由省应急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参加。负责协调调拨帐篷、衣被、食品等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9 .4.5医疗防疫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等参加。负责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预防和控制灾区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做好伤员和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2. 4.6治安维护组。由省公安厅牵头,武警XX省总队等参加。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实行交通管制,加强重要目标的保卫,防范和打击趁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散布传播各类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3. 4.7设施恢复组。
14、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视基础设施损毁种类,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通信管理局、XX铁路局、国网XX省电力公司等参加。负责组织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抢修和维护道路、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公共设施。2. 4.8宣传报道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参加。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处置和救援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救灾进展情况,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情险情分级响应要求和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和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2.1 地质灾害灾情分级
15、。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4个等级,分别对应I、II、III、IV级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迅速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 1.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造成大江大河及支流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 1.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民航和航道中断,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3. 1.3中型地质灾害灾情。造成死亡3
16、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4. 1.4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3.2地质灾害险情分级。地质灾害险情按危害程度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4个等级。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灾害发生地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险情的监测,采取排险防灾措施;情况紧急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险情的报送参照灾情报送要求。必要时,可参照地质灾害灾情响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3.2.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O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2.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IOoO人以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