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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 门所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资2017 72号) 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资2017 70号)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 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高校承担本校占有、使用国有资 产的具体管理职责,高校校长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 是国
2、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高校应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校资产 配置、使用、处置、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统计报告、日常监督等具体制 度。科学合理设置内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统一领导、 归口管理。具备条件的高校应对现有分散和多头管理的格局进行整合,成立 单独设置的一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学校国有资产。高校要根据资 产规模和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确保管 理责任落实到人。二、加强资产配置管理。高校应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数量、价 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科学论证,从严控制,厉行 节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高校要积极推进资产管
3、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预算管理流程。新增资产配置必须综合考虑现有 资产存量情况,充分论证,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高校要加强对存量资产 的有效利用,积极推进国有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避免资产闲置浪费。三、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高校国有资产应切实保障教学、科研事 业的改革发展需要,一般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确需出租出借资产的,应当 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原则上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可采取 评审或资产评估的方式确定出租价格。要建立出租、出借资产台账,实现动 态跟踪管理。四、扩大高校资产处置权限。对于已达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报废的固定 资产,授权高校自主处置,处置结果于每季
4、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报教育 部备案。对于未达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 15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报 教育部,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 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审 批后将批复文件报财政部备案。资产使用年限标准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固 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附件D执行。已达使用年限仍可以继续使用的, 应当继续使用。高校资产处置后,要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五、规范资产处置收益管理。高校自主处置已达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报 废的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留归高校,纳入预
5、算,统一管理。涉及科技成果 转化资产处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 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 发2016 1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除上述情形以外的资产处置收入,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 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有关规定执行。六、履行高校科技成果评估备案管理职责。高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 工作,授权高校负责。高校要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制定科技成果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操作细则,规范科技成果资产评估 机构的选聘工作,按要求严格审核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各项资料,完善资产
6、评 估档案管理,切实做好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工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门应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要求,填写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提交相关备案材料。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应自收齐备案材料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于每年度终了 15 个工作日内,将本年度科技成果评估项目备案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 育部,教育部汇总后报财政部。七、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高校应统筹设计、整体规划、稳步推 进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充分考虑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内部控制环节、现有 设施资源及未来业务发展变化,持续优化管理信息系统。高校应运用信息化 管理工具对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合理性、数据的准确性、操作的规
7、范性进行 监控和反馈,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确保资产信息安全。八、加强资产绩效考核评价。高校应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 原则建立资产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 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反映和评价本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高校要加强绩效 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重要 依据,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九、建立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高校应在年度终了 2个月内,将上年 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书面报告教育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机 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资产处置管理情况,含处置资 产的原因、账面原值和处置方式,取得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授权管理取得 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其他资产管理情况等。十、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高校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强化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监督,提高内部控制水平,防止国有 资产流失。教育部将加大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组织专项 检查,及时发现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 督促加以改进。高校要自觉接受和配合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高校应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校国 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