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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 .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2 .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3 .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4 .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5 .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6 .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7 .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防办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8 .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9 .遇传染病病例转到传染病医院,疑似传染病病例,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汇报,不能遗漏;遇为TN38寸、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10 .遇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员按院规上报医防办、保卫科。11 .遇急、危、重病人立即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遇外宾、港澳台同胞就诊,按上级相关规定做好预检接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