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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同步开启我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新征程,根据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以数字化改革思路,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特殊风景线。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纲,按照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全面开启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新征程,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保障与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融合发展,着力保障残疾人权利,确保我市广大残疾人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不少”。二、加强基本保障(一)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确保应保尽保。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全额享受低保金。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3年内所得就业收入不计入家
3、庭收入范围。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大对困难残疾人走访慰问力度,防止因残返贫。(二)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按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逐步调整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限制条件,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将残疾人作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残疾人“家庭病床”全年服务费600元/张,服务费用于对家庭医生、社区康复协调员上门走访劳务费。劳务费补贴标准为家庭医生上门服务50元/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门服务20元/次。对纳入社区管理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给予全额
4、保障。(三)实施残疾人四项福利补贴制度。实施残疾人生活、护理、康复和社会保险四项补贴制度,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实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30%发放生活补贴。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
5、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以及其他不能自理(听力、言语重度残疾且需要长期照护)分为四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补贴。对符合条件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950元、375元、188元补贴。3 .残疾人康复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而产生的额外康复支出。将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纳入助听、助明、助行工程给予康复补贴。对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8周岁听力、言语、智力、精神(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以及9-10周岁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在自付部分金额范围内每年给予不超过3万元康复训
6、练补助;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高6000元补贴,用于接受康复期间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0-16周岁具有肢体矫治手术适应指征的肢体、多重残疾(含肢体残疾类型)的儿童,每人给予最高20000元和6000元补贴,分别用于手术和术后康复训练;对0-6周岁自费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听力残疾儿童给予最高不超过7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合大额类辅助器具目录配发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实物配发形式配发辅助器具;对符合小额类辅助器具目录配发条件的残疾人,对其自行购买目录内辅助器具给予一定比例补贴。辅具使用年限为成人3年,0-18周岁可根据需求每年配发(补贴)一次。4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落实
7、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扶持政策,逐步扩大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范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加自由职业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残疾人,按全市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20%补助;其他残疾人给予10%补助。为全市持证残疾人按一定标准建立意外保险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实施“净居亮居”工程,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对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三级以上残疾人优先提供公租房实物配租
8、保障。在实物配租公开选房摇号过程中,二级以上残疾人优先进行摇号。规划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时安排一定数量无障碍配套房源。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危房动态管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修缮危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L5万元补助,拆建改造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补助。在房屋征收、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等工作中,被征收人或其配偶为残疾人的,给予优先照顾。三、鼓励创业创新(一)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1.实行分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月I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
9、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L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设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2 .落实残保金减免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对于用人单位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停工停产15天及以上(含节假日)的,可按停工停产月数计算减免当年应缴残保金,其中停工停产达到15天不足1个月的,可按1个月计算,并实行征前减免、事后监督的管理方式。3 .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口径为征期前市统计局最新公布
10、的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合理认定按比例就业形式,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形式,为用人单位更好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更多选择。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等方式接收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可记入派遣单位或接受单位用工人数,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4加强征收环节部门协同共治。市残联负责对用人单位上年度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审核确定,并在年审结束后将数据提供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定期检查残保金征收情况,对申报不实、少缴纳残保金或未申报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及时催报并催(追)缴残保金。5 .按比例就业超比例安置奖励。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我市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并对残疾人
11、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补助。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虚假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应认定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6 .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设置或预留符合残疾人就业特点的岗位,实行残疾人单招单考。到2025年,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有1名残疾人在本单位安置就业;各党政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市残联要安排1-2名残疾人干部或职工。人力社保局、残联等部门要设置符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根据一人一档一画像,每年至少举办1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吸纳符合
12、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我市1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同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配置康复器材(设备)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内部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鼓励工业企业集中安置残疾员工,提升该类工业企业亩均评价竞争力。(三)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对首次自主创业的给予3000元/人一
13、次性创业补助;创业初期有困难的经核准后给予2000元/人首次创业扶持,并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残疾人创业贷款贴息补助以“初次申报优先,小额贷款优先”为原则,对从事种养殖业、创办企业、生产服务性行业的残疾人个人贷款按5%年利率、2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并符合失业人员就业扶助政策的,可享受失业人员各类就业扶助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每年举办1次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在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奖励。政府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岗位优先提供给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残疾人。乡镇
14、(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薪酬参照乡镇(街道)其他同类用工或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可加入乡镇(街道)工会,落实健康体检、工会、疗休养等待遇。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全部纳入网格管理。村级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根据服务人数和服务质量每人每年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四)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制度,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企业新招聘残疾人开展岗前培训L符合相关规定的,按我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四、建立共富机制(一)建立监测机制。把残疾人返贫监测作为工作
15、重点,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残疾人返贫监测的数字化场景应用,将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二)建立增收机制。支持残疾人创业创新,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享受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帮扶等财政专项帮扶政策。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的合法收益。五、强化公共服务(一)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和优化康复资源整合与配置,建立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医教结合机制,实现教育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无缝对接,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深入支持学校教育与康复工作。加强社区康复服务,加大社区康复在
16、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的考核力度。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服务能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对社会兴办的在江示范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按每接收一名0-18周岁残疾人给予50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助,要求年度在训时间满10个月。积极鼓励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康复示范站,对评估通过的新增市级社区康复示范站给予4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补助。(二)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完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布局,支持培智学校、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人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开展学前教育,积极开展以提高就业能力为主,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出台送教上门、随班就读规范性文件,落实送教上门的政策待遇,完善随班就读,探索个性化与医教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和教学质量。推进培智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康复和文体设备投入,加快特殊教育卫星班布点建设。按规定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到2025年,普及残疾儿童十五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