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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贤县“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为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一、发展环境(
2、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主题,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方面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地完善工作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强化,圆满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1.新建建筑节能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新建建筑全面执行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3/1270-2019.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3/T2706-2020),“十三
3、五”期间,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开展。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提高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行动,在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公共服务配套能力以及宜居环境水平的基础上,推进了建筑外墙保温、门窗节能、屋面防水保温等改造工作。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推进。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空气能热泵、中深层地热能等技术在建筑中一体化应用,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不断提升。4 .装配式建筑工作稳步推进。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发布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建
4、设,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5 .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初见规模。按照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通过严格控制新建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依托老旧小区改造等方式,有序推进我县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发挥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作用,结合我县产业和技术,重点聚焦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及围护结构体系、高效节能门窗、新风热回收、清洁能源、密封材料、装配式建造、智能化控制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二)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与绿
5、色建筑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同时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1.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要求。“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期。据统计,建筑运行碳排放占全社会碳排放的比例为20%左右,绿色建筑在全寿命期内,通过优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暖通空调、照明与电气设备能效水平,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能够有效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建筑碳排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2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城乡建设发展蓝图。城乡建设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工作
6、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加快绿色建筑建设,转变建造方式,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运行管理高效低碳,实现建筑全生命期的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3 .缔造美好生活的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对建筑舒适性、室内外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通过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以更少的能源资源消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良的公共服务、更加优美的工作生活空间、更加完善的建筑使用功能,将在减少碳排放的同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7、,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科技和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建筑节能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县建筑领域节能减排事业提供支撑。(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和谐共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健康性、舒适性、功能性不断提高的要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聚焦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等国
8、家重大战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建筑能源结构,促进全县城乡建设领域形成低碳发展格局。聚焦关键,重点突出。准确把握全县建筑领域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目标,以点带面,分段实施,形成具有集贤县地方特色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体系。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完善政府引导、示范和扶持作用,激励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市场发展机制。激活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实际需求,调动各方主动参与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加强科技创新,建立新发展机制,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及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9、,以科技手段推动我县建筑绿色低碳发展。(三)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2.具体目标。到2025年,超低能耗项目建设面积累计达到2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改造超低能耗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城镇新建建筑
10、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专栏1“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具体指标主要指标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15改造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5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2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8%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100%(注:表中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三、重点任务(一)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1.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强化高品质绿色建筑建造,完善技术标准,推动城镇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和运行,全面执行黑龙江省绿色居住建筑设计
11、标准,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政府投资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强化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落到实处。推动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管理,加强目标考核评价,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规范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按照省住建厅相关规定,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遵循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原则,实施全国统一认定标准和标识式样。政府投资的
12、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达到一星级标准以上,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各县住建局要积极组织指导建设等单位申请绿色建筑标识,强化绿色建筑标识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各环节管理,严格实施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和监管方式,明确管理责任事项和监督措施,切实防控廉政风险,促进星级绿色建筑不断增加,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专栏2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持续跟踪督导,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加强财政、金融、规
13、划、建设等政策支持,到2023年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设计占比力争达到80%以上,且每年以一定比例增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推广计划。制定支持政策,对绿色建筑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评优评奖等方面制定适当加分政策。对星级绿色建筑建设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缴纳各类保证金、公积金贷款等方面制定适当优惠政策。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要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绿色建筑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方案,明确用地比例,保障完成当地绿色建筑创建目标。收集绿色建筑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融资需求,协调人民
14、银行分支机构、各银保监分局,将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提供绿色信贷支持和融资对接服务,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到2025年,实施星级标准绿色建筑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达到一星级标准以上。(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落实新建建筑能耗目标,促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执行我省气候特点的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继续加大标准宣贯执行力度,促进标准实施,保证节能工程质量提升。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全县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达标率和施工合格率达到100%。全面执行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
15、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引导,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产品,拓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加强科技项目建设,培育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示范工程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专栏3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重点工程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程。到2025年,实现超低能耗建筑产业规模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创造力,基本形成具有严寒地区特点、品质优异、技术先进、产业集聚的产业链体系。超低能耗建筑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5万平方米;既有超低能耗建筑改造面积累计达到5万平方米。高性能门窗推广工程。发展塑料节能窗、铝合金节能窗、聚氨酯玻纤
16、节能窗产业,着力加快适用我县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需要的产品开发进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加快形成全县产业规模,为我县超低能耗建筑大规模建设奠定产业基础。发展浸泡式真空玻璃、硫化镉弱光发电玻璃、Low-E玻璃门窗产品,电加热玻璃技术,实现更高保温节能要求。发展被动式保温外门,采用复合保温门板技术与防盗金属相结合的创新工艺,将保温与隔音做到极致。(三)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1.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水平。倡导城镇绿色节能改造,鼓励低碳和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对2000年以前非节能建筑“应改尽改”,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积极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向绿色社区转变。2.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加强政府引导,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