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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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三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的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的企业的从业行为进行的信用评价。第四条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

2、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公示、公布制度。第五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幺士公幻口。第六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的评价工作,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情况和履约考核结果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第七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分别为:AA级:95分评分100分,信用好;A级:85分评分V95分,信用较好;B级:75分评分V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评分75分,信用较差;D级:评分60分,信用差。第八条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应

3、当具备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同一个设区的市的非重点交通项目视为一个项目。第九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监督检查信息和荣誉信息,具体内容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1,以下称评定标准)执行。投标行为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监督检查信息和荣誉信息以每个施工企业为评价单元。第十条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奖项表彰的企业,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具体评分方法见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方法(附件2)。第十一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主

4、要依据为:(一)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考核结果和投标行为、履约行为评价结果以及通报、纪要、决定等文件;(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者有关奖罚通报、决定,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通报和决定;(三)投诉举报的查处结果或者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五)在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本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采集的有关信用信息。第十二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为:(一)投标行为评价。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存在投标不良行为的企业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实时录入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并在省交通

5、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上公示。(二)履约行为评价与履约考核。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定标准对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并实时记入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按季度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上公示,评价结果可以同时作为相关施工企业的履约考核结果。建设单位按照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履约考核办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履约考核的,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履约考核结果。同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各施工项目(施工标段)的履约考核优等最高比例控制原则分别是:路基桥涵工程50%,交通安全设施、三大系统、房建、照明、绿化工程50%,伸缩缝施工、

6、沥青供应60%,路面工程70%。过江通道主桥、独立隧道项目不设限。(三)监督检查信息评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扣分情况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录入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并于5日内通过电子信息等方式提示相关施工企业。(四)荣誉信息评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项目管理权限,按照评定标准,对施工企业录入的相关荣誉信息进行评价。(五)综合评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2月底前对施工企业上年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及得分。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公布。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存在信用等级动态调整情形的,由省交

7、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评定标准规定,即时将其信用等级定为B级、C级或者D级,实行动态管理。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合并、重组的,可以按照资产控股比例占主导地位一方确定企业信用等级。施工企业分立的,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施工企业更名的,其信用等级不变。施工企业注销或者破产的,注销其信用等级。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在本省上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A级的,在当年度无信用评价信息的,其信用等级可以按照上年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年。延续一年后仍无信用评价信息的,其信用等级调整为暂定A级。连续三年在本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无投标活动、无信用评价信息且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无信息更新记录的,其信用信息

8、予以冻结;需重新启用的,应当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更新其相关信息。分包企业当年度已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相关分包工程业绩信息且无信用等级动态调整不良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A级(信用分为90分)确定。第十六条施工企业初次出现评定标准规定的轻微过失行为,并已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该行为可以不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记录。同一代码的不良行为在同一季度检查中不得重复扣分。检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文件。第十七条招标投标活动中施工企业信用分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信用分计算方法(附件3)进行计算。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履约考核办法。第十九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9、,事故调查期间,施工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予以暂时性动态降级调整:(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用等级下调一级。调整时限为60天。(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信用等级高于B级的,调整为B级;原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调整为下一级信用等级。调整时限为90天。(三)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信用等级高于C级的,调整为C级;原信用等级为C级或者D级的,调整为D级。调整时限为120天。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责任认定情况重新确定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调整时限到期后事故调查仍未结束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事故调查情况,同步延长调整时限。附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

10、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得分计算方法附件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信用分计算方法附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评价内容行为代码不良行为行为等级和扣分标准条文说明轻微过失项目投标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行为代码GSSGDGSSGl-I资格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0分/次GSSG1-2资格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未中标的30分/次GSSG1-3在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举报的20分/次GSSG1-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20分/次因评标时间过长,材料价格上涨过快造成成本价发生较大变化的除外GSSG1-5对同一合同段递交多份资格预审申

11、请文件或投标文件5分/次GSSG1-6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6分/次GSSG1-7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1分/次*GSSG1-8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1分/次GSSG1-9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2分/次因合同谈判原因的除外*GSSGl-IO提供虚假投标担保10分/次GSSGl-Il提供虚假履约担保10分/次GSSG1-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隐瞒诉讼信息5分/次GSSGI-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隐瞒关联关系10分/次GSSG1-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隐瞒在建项目5分/次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GSSG2)其他履约行为

12、(行为代码GSSG2-1)GSSG2-1-1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乱占土地,造成较大影响20分/次GSSG2-1-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分/次GSSG2-1-3将承包工程违法分包30分/次GSSG2-1-4承包人疏于管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20分/次不含劳务合作GSSG2-1-5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0分/次人员、设备到位(满分10,扣完为止。行为代码GSSG2-2)GSSG2-2-1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进场2分/延迟十日*GSSG2-2-2项目经理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在施工期间所更换项目经理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4分/人次GSSG2-2-3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经批

13、准不低于原资格更换1分/人次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职或非承包人责任停工时间过长等其他客观原因,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可变更一次,不予扣分GSSG2-2-4技术负责人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在施工期间更换人员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3分/人次GSSG2-2-5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经批准不低于原人员资格更换1分/人次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因生病或其他客观原因,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可变更一次,不予扣分GSSG2-2-6安全员或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无正当理由更换0.5分/人次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GSSG2-2-7主要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0.2分/人次G

14、SSG2-2-8主要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未按投标承诺或工程需要到位0.5-1分/台套GSSG2-2-9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1分/人次按照有关管理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检查GSSG2-2-10未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2分/次GSSG2-2-11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保证金,未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分/次*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GSSG2)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满分50,扣完为止。行为代码GSSG2-3)GSSG2-3-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建设监督检查工作8分/次GSSG2-3-2未对职工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0.5分/人次GSSG2-3-3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不健全3分GSSG2-3-4特殊季节施工预防措施不健全2分/次对季节性施工有特殊预防要求的,如雨季、冬季施工,应有相应预防措施GSSG2-3-5未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8分GSSG2-3-6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10分/次GSSG2-3-7不按设计图纸施工8分/次GSSG2-3-8不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5分/次GSSG2-3-9未经监理签认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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