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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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7-320113-89-03-50003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尤山路18号地理坐标(经度119.度9分18.372秒,纬度丝_度区分42.42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2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区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

2、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Li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万元)1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15天是否开工建设区否用地(用海)面积(m2)中心占地面积13亩(8666m?),建筑面积6300m2,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具体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分析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专项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

3、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和氯气无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中心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东阳污水处理厂无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无储存量超过临界量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无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泗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依托市政自来水管网,不采用河道取水无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

4、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南京市仙林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2、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宁政办发(2022)9号)(批复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时间:2022年2月15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仙林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区北至长江、南至沪宁高速和京沪高铁、西至绕城高速,东至市界、312国道和

5、七乡河,总用地面积约166平方千米。规划要求加强大型公共设施配套,加大便民型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副城公共服务水平。规划区公共设施形成“副城级、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级”四级体系,通过各级中心整合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和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商业金融、邮政电信等8大类公共设施。南京市栖霞区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尤山路18号,属于南京市仙林副城总体规划范围内。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康复医学科、中医馆等科室,配有中西药房,配备住院病床10张,拥有多种先进医学治疗及检测机器。因西岗社区

6、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人次逐年增加,现有的10张床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因此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新增20张床位。本次扩建有助于满足周边居民的就医需求,符合南京市仙林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o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宁政办发(2022)9号)要求,明城墙以内空间为控制发展区;明城墙以外空间为鼓励发展区。控制发展区内,对现有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外)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鼓励发展区内,积极引导城区优质资源向该地区流动,鼓励新增资源向该地区集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布局要求按照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设置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应在每个建制镇至少办好1所卫生院

7、,每个街道或每310万服务人口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区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尤山路18号,属于鼓励发展区。西岗街道常住人口8.5万人,仅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期为西岗街道居民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因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人次逐年增加,现有的10张床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因此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新增20张床位。本次扩建有助于满足周边居民的就医需求,符合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宁政办发(2022)9号)。2、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Q842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

8、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尤山路18号,根据南京市仙林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项目所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见附图5),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查阅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不

9、属于其中禁止、限制类项目;对照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引导逐步调整退出或不再承接的产业。南京市栖霞区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2601064432011311B1001)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其他符合性分析2、与南京市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1)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近期医疗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5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国健康服务与生命科技名城的意见(宁委发(2014)6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指导意

10、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8号)精神,2015年4月,南京市卫生局拟定了关于近期医疗机构设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对近期医疗机构设置提出:一、老城区(一般指明城墙的范围以内,下同)为资源控制区,原则上不新设置医疗机构,严禁新建扩建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原址上标准化建设或提档升级的除外。建邺、江宁、浦口、六合、漂水、高淳以及原下关、栖霞区为医疗资源薄弱区,积极鼓励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和南京市新城区按照规划设置医疗机构。二、养老院内设置护理院、站不受地域、数量限制;老城区外鼓励设置精神、儿童、护理、康复等专科医院;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机构等单位可以内设医务室。三、鼓励健康体检机构开展连

11、锁经营,老城区外可设置连锁健康体检机构;国际健康服务社区内可设置健康体检机构。四、老城区外每个区可以再各设一所二级妇产医院;尚未有医学检验所的雨花台、栖霞、六合、涕水、高淳区可以各设置1所医学检验所,国际健康服务社区及其功能区内可设置2-3所。五、鼓励境外医疗机构或其举办者以及专业医院管理公司在青奥国际社区和浦口区国际健康服务社区等区域设置外资医疗机构。南京市栖霞区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尤山路18号,栖霞区为医疗资源薄弱区,属于积极鼓励规划设置医疗机构的区域。本次扩建项目主要是为了满足周边居民的基础医疗服务需求,且本项目不涉及明城墙保护范围,选址不违背相关要求,因此

12、符合该意见。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已于2018年6月9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西北侧2.5km的南京栖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因此,本项目不在苏政发(2018)74号文中规划范围之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I号)已于2020年1月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木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

13、控区域为项目北侧2.4km的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本项目不在苏政发(2020)1号文中规划范围之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表1-2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关系表;:生态空间保护主导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献位置关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区域名称态功能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10.19/10.19NW,2.5km龙潭饮用水水水源水质保护i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

14、,向对岸从九乡河入江口至七乡河入江口,宽度2.774.537.302.4km源保护区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国: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I(X)米范围内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100O米。其中,陆域为以自然防洪堤为界,纵深至陆地500米区域,水域为以自然防洪堤为界,纵深至水域500米区域(不包括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部分)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会导致建设区域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国家级

15、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尤山路18号,属于西岗街道,根据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管控单元。表1.3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根据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各区在执行全市层面禁限措施基础上,执行各区的禁止和限制目录。(3)执行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相关要求。(4)根据关于对主城区新型都市工业发展优化服务指导的通知,支持在江南绕城公路以内的高新园区、开放街区、商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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