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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审请提前报至行政部。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部门主管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三)适用范围(所有)员工。(四)原则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设计工作、跟进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2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五)加班认定1、设计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设计工作项目,按正常设计流程无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许员工加班: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因客户投诉创意方案及设计质量问题,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调整的反复设计和修改工作;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处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六)加班审批
3、程序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4、加班时限控制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七)加班
4、调休与补贴支付1、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2、加班补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
5、(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补贴分餐补和加班工资:餐补为10元/餐;加班补贴工资为:10元/小时(注: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计时自每日19:00起计时,每30分钟为整数累计,每日加班时数累计不到2小时(含2小时)只计加班补贴,不享受加班餐补)(八)罚则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
6、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加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H)继续工作算加班。第六条内勤
8、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
9、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
10、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第十八条
11、加班补贴计算:(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第五章罚则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20xx年X月X日发布,自20xx年X月XX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附公司加班申请表姓名部门职务加班时段口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口其他预定加班时间月日时分一月日时分,共小时加班事由工作内容主管签字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