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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店铺为你带来了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目标管理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分公司、项目部,定期考核。其次章组织管理第3条成立由总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加入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4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
2、责。第5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第6条各分公司在组织施工中,必需保证假如有分公司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需有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总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
3、底。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10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第1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需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第12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需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摇摆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第13条加入现场施工的所有特别工种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总公司质安部备案。第14条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随便指挥,操作者不得随便作业,抵制随便指挥,制止他人随便作业。第15条施
4、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电子版本可以到总公司质安部拷贝)。第16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第17条每月定期由总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第18条对采取新工艺、特别结构的工程,都必需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第19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需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
5、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需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第20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以下规定: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第21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以下规定: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第22条施工用电必需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6、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第23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需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第24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需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第25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第五章成品保护第26条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以下规定。第27条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第28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第29条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成品保护措施:第30条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
7、半成品、成品。第31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第32条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第五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第33条装修改造工程必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需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第34条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看法;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第35条分公司必需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第36条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
8、营业区进行隔离。第37条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担忧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第38条施工现场阻止吸烟。必需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需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第39条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需经过消防监视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第40条施工现场阻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第41条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阻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第42条
9、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枯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需当即断电。第43条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1 ,外电防护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需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搭电压IKV以下I-IOKV35-110KVI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织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搭电压IKV以下
10、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需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需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外电线路电压(KV)I-36103560110220330500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LlL92.751.5 脚手
11、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需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
12、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状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3酒己电箱、开关箱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派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派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边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3.2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派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3.3 每
13、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派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稳固;移动式配电箱安
14、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3.7 配电箱必需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说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4.现场照明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OlSo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需使用三蕊橡皮
15、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需作保护接零。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o4.5 在以下状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其次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