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新站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推动新站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起草说明.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推动新站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起草说明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健全政策体系,为更好助力新站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内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二、起草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科技创新要取得突破,不仅需要基础设施等“硬件”支撑,更需要制度等“软件”保障。2019年,因机构改革,区科技局承担的知识产权职能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期科技局负责的关于印发扶持产业发展力+3”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新管(2017)191号
2、)文件于2018年12月到期后,一直暂无新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出台。2020-2022年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多次配合区经贸局拟定区级高质量发展政策,均未成功出台区级知识产权奖补政策。而2023年市级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考核中明确“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支持”、“出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作为细化指标;区级营商环境考核方案中,也对知识产权融资政策、专利开放许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等做了相关要求。因没有区级知识产权政策支持,我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难以推动,特别是在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上与高新、经开以及部分城区都有明显的不足。目前,新站高新区是全市13个县(市)区中唯一一个没有区级知
3、识产权奖补政策的开发区。据调研了解,2022年高新区区级知识产权政策兑现金额约3000万元,长丰县区级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约500万元。三、起草过程(一)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借鉴高新、经开等开发区经验做法,我局起草完成了政策(征求意见稿)。(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局书面征求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区党政办公室的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三)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形成了政策(送审稿)。四、主要内容(一)、降低运营成本1、对当年企事业单位开展500万元及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所产
4、生的利息、评估费用按照质押登记金额2%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2、对企业当年投保专利保险,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保费补助总额不超过K)万元。(二)、规范企业管理3、经区级知识产权部门备案,当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贴。对当年度通过再认证的单位或连续两年通过认证机构监督审核的,给予2万元费用补贴。4、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20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5、对当年建设成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支持品牌建设6、当年新认定驰名商标的,给予30
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认定为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书的单位,给予每件5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7、对当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K)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K)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8、对当年负责区知识产权维权站工作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五)、支持专利成果转化9、对当年代理区内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企业专利代理机构,按照每5件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对当年围绕区内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经区级知识产权部门备案通过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每年最多5家,如超过5家,最终奖补金额根据申报户数统筹安排。11、对当年开展专利许可的企事业单位,按获得专利许可收入的1%给予奖励,给予专利权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