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建筑门窗碳足迹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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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门窗碳足迹评价标准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 功能单位(3)3.3 系统边界(3)4数据收集(4)4.1 一般规定(4)4.2 活动水平数据采集(4)4.3 碳排放因子数据采集(4)4.4 分配(5)5碳足迹计算(6)5.1 原材料获取的碳排放(6)5.2 加工生产阶段的碳排放(6)5.3 运输阶段的碳排放(7)5.4 安装和施工阶段的碳排放(7)5.5 使用阶段的碳排放(7)5.6 废弃阶段的碳排放(8)5.7 建筑门窗碳足迹计算(8)5.8 数据质量评价(9)5.9 不确定性分析(10)6碳足迹通报(11)6.1 一般规定(11)6.2 评价报

2、告(11)附录A球算时清单(12)附录B建筑材料碳排放因子(12)附录C能源碳排放因子(16)附录D运输碳排放因子(18)用词说明(19)引用标准名录(20)附:条文说明(21)XllContent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ascIegUlatIOn(3)3.1 Generalprovisions(3)3.2 Functionalunit(3)3.3 Systemboundary(3)4 Dataacquisition(4)4.1 Generalrule(4)4.2 Activitydataacquisition(4)4.3 Emissionfacto

3、racquisition(4)4.4 Allocation(5)5 Carbonfootprintcalculation(6)5.1 Carbonemissionsofrawmaterialacquisitionstage(6)5.2 Carbonemissionsofproductmanufacturingstage(6)5.3 Carbonemissionsoftransportstage(7)5.4 Carbonemissionsofinstallationandconstructionphase(7)5.5 Carbonemissionsofusagestage(7)5.6 Carbo

4、nemissionsofabandonmentstage(8)5.7 Carbonfootprintcalculation(8)5.8 Dataqualityevaluation(9)5.9 Uncertaintyanalysis(10)6 Carbonfootprintbulletin(11)6.1 Generalprovisions(11)6.2 Assessmentreport(11)AppendixRecommendeddatacollectionlistforCarbonfootprintcalculation(12)Appendix B Carbonemissionfactorfo

5、rbuildingmaterial(12)Appendix C Energycarbonemissionfactor(16)Appendix D Carbonemissionfactorfortransportation(18)Explanationofwords(19)1.istofreferencedstandards(20)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1)1总则.o.为规范建筑门窗的碳足迹评价,做到方法统一、流程清晰、数据合理、评价科学,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门窗的碳足迹评价。1.0.3建筑门窗碳足迹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6、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产品碳足迹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CFP)产品系统中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和清除量的差值,以二氧化碳当量表征,计算方法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方法中的气候变化环境影响类型。2.0.2全球变暖潜势globalwarmingpotential(GWP)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迫影响相关联的系数。2.0.3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GHG)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

7、份。本标准中温室气体GHG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氨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o2.0.4系统边界systemboundary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2.0.5功能单位functionalunit用来作为基准单位的量化的产品系统性能。2.0.6碳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单位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用二氧化碳当量来表征。2.0.7初级数据primarydata对于某个产品生命周期活动的定量测量。2.0.8次级数据secondarydata从产品生命周期所包含的过程中直接测量以外的来源获得

8、的数据。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本标准应采用IPCC组织最新发布的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100年)计算碳足迹。3.1.2建筑门窗碳足迹评价应遵守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的原则。3.1.3建筑门窗碳足迹评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确定功能单位:2界定建筑门窗碳足迹计算时的系统边界;3采集功能单位建筑门窗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的输入及运输等初级或次级数据;4采集与原材料、能源、运输相关的碳排放因子;5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碳足迹;6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报告内容对外发布评价结果。3.2 功能单位3.2.1 建筑门窗产品的功能单位为平方米,包括显示产品特性的技术规格。3.2.2 建筑

9、门窗产品特性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型材类别、系列、玻璃配置、性能等。3.3 系统边界3.3.1 建筑门窗碳足迹计算的系统边界应包括原材料获取、原材料运输、建筑门窗加工生产、产品运输、安装和施工、使用、废弃(图331)。从“摇篮”到“坟墓”图3.3.1建筑门窗碳足迹计算的系统边界3.3.2 建筑门窗碳足迹评价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涵盖整个生命周期阶段的产品碳足迹评价;2从原材料获取到产品离开组织的产品碳足迹评价。4数据收集4.1 一般规定4.1.1 初级数据收集宜以前一年度的生产区间为基础生产周期。4.1.2 当某排放源的温室气体(GHG)排放量估测值小于或等于产品生命周期内的GHG排放量估测值

10、的1%,则可进行删减,辅助材料质量小于原料总消耗质量0.1%的项目可删减。所有删减项目的GHG排放量合计不得超过产品生命周期内GHG排放量估测值的5%。4.2 活动水平数据采集4.2.1 活动水平数据的采集方式包括仪表监测、资料查询和分析测算,应根据活动水平数据的类型、重要性、采集条件等因素,按下列规定选用:4.2.2 平数据具备自动监测条件时,宜采用仪表监测方式进行采集;2当活动水平数据不具备自动连续监测条件时,应通过查询相关技术资料、缴费账单、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采集;3当活动水平数据无法通过仪表检测和资料查询的方式采集获取时,可按相关公式分析测算得到。4.2.3 活动水平数据的质量应满足下

11、列要求:1代表性:数据应按照企业申请单元收集评价期内的生产统计数据,如果申请单元包括多项生产技术,则数据应为多项技术的产量加权平均值;2完整性:活动水平数据应完整覆盖本标准中确定的所有需要企业填报的数据;3准确性:活动水平数据中的资源、能源消耗数据宜来自于申请单元的实际生产统计记录和现场测试报告;所有数据均须转换为功能单位,且需要详细记录相关的原始数据、数据来源、计算过程等;4透明性:除了提供数据结果外,企业还应提交数据相关的原始数据、折算系数、计算过程等证明材料。5一致性:数据收集时应保持相同的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处理规则。4.3 碳排放因子数据采集431碳排放因子数据采集,所有数据应予以详

12、细说明,包括数据的获取方式、所用的数据库和出版物年代、地域代表性、技术代表性等。4.3.2碳排放因子的收集方法应按数据优先级进行收集,并应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碳排放因子收集的数据优先级数据类型释义优先级I测量/质量平衡所得排放因子通过直接测量或采用质能平衡方法得到的排放因子高低相同工艺或设备的经验排放因子针对具体设备的排放因子,但没有经过直接测量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排放因子基于制造厂层面获得的排放因子区域排放因子基于区域特征获得的排放因子国家排放因子基于国家特征获得的排放因子国际排放因子国际通用的排放因子4.3.3碳排放因子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3、的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GB“24044标准要求的、经第三方独立验证的上游产品碳排放数据,可以优先考虑作为碳排放因子;2碳排放因子应该尽可能完整覆盖系统边界内的所有过程;3碳排放因子数据更新时,碳足迹报告应同时保持更新。4.4 分配4.4.1 在边界设置或数据收集时,当发现至少有一个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包含多个产品,总排放量应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进行分配。4.4.2 分配时不宜进行数据分配,确需进行分配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宜使用物理关系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量、生产工时等进行分配:2无法找到物理关系时,依经济价值进行分配;3若使用其他分配方法,应提供所使用参数的基础及计算说明。5碳足迹计算5.

14、1 原材料获取的碳排放5.1.1 原材料获取阶段的活动水平数据应收集建筑门窗产品生产时用原材料的消耗量,推荐数据收集清单见附录A。5.1.2 原材料获取阶段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应收集原材料的碳排放因子,推荐数据收集清单见附录A。5.1.3 原材料获取的碳排放计算应按下式进行:GHGmine=ZQiGHGj(5.1.3)i=l式中:GHGmine原材料获取的GHG排放总量,kgCO2eq;Qi第i类原材料的消耗量,kg;FGHGA第,类原材料的碳排放因子,kgCO2eqkg,基于GBfT24044计算得到,推荐值见附录B。5.2 加工生产阶段的碳排放5.2.1 加工生产阶段的碳排放主要是能源消耗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5.2.2 加工生产阶段的活动水平数据应收集电力和化石能源消耗的消耗量,推荐数据收集清单见附录A。5.2.3 加工生产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应按下式进行:GHGener=ZEiGHG.i(5.2.3)i=l式中GHGener能源生产及消耗产生的GHG排放总量,kgCO2eq;Ei第i类能源的消耗量,包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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