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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为切实做好我校助学金评审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审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二、评审时间每学年开学初,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三、评审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友善;(三)学习勤奋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四)生活俭朴,勤俭节约,无酗酒、吸烟、挥霍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无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五)被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者
2、。四、评审程序(一)按照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分配名额。在入学后,由学生本人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村或辖区居委会证明。(二)班主任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一步落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掌握学生日常开销情况,确定班级上报名单,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三)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逐一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四)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进行一周的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按要求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六)由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资助卡,学校财务审计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学期发放100O元。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