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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节约差旅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XX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XX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补充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学校。第三条差旅费是指xxxx学校教职工临时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区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建立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报经部门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二章
2、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我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客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城市之间往返交通费用。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选择乘坐交通工具。1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给与报销。2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3 .飞机:经济舱。4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
3、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不予报销差旅费。第十一条省内出差按省财政厅发布的各市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1)。省外出差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住单间或
4、标准间。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五条市域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市域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按早中晚每人每餐20元、40元、40元标准凭据报销。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收取证明。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公
5、务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分为两档,第一档,XX市内出差每人每天80元(高密市、安丘市、昌邑市、奎文区、寒亭区、坊子区、高新区、保税区),第二档,XX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诸城市、青州市、临胸县、昌乐县、寿光市、滨海区、潍城区)。XX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补助费标准执行。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由接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收取证明。第六章区内差旅费第二十条区内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我区以内地区出差给予的区内交通费和伙
6、食补助费。区内交通费报销上限根据各单位距离主城区建成区远近确定,距离主城区建成区10公里(含10公里)以内每人每天20元,1020公里(含20公里)每人每天40元,2030公里(含30公里)每人每天60元,30公里以上每人每天80元,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区内伙食补助费按照早中晚每人每餐20元、40元、40元标准凭据报销,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到峡山区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差旅费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非当天往返的按2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报销时需提供公务出差审批单及会议、培训通知等。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差旅活动结束
7、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报销时,须同时提供住宿的有关证明材料。伙食补助费市外出差按出差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报销时,须同时提供自行就餐的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出差来回途中,可凭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费票据所示天数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对未经批准,以
8、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个人自理。工作人员因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发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出差人员不得重复报销
9、;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虚报冒领差旅费的;2 .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3 .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4 .转嫁差旅费的;5 .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省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地市住宿费标准(元/每间每天、单间或标准间)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33010034010033010033010033010033010()33010033010033010033010033010031010031010
10、0310100310100310100310100附件2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地市住宿费标准(元/每间每天、单间或标准间)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北京350100天津320100河北310100山西310100内蒙古320100辽宁330100大连340100吉林310100黑龙江310100卜.海350100江苏340100浙江340100宁波330100安徽310100福建330100厦门340100江西320100河南330100湖北320100湖南330100广东340100深圳350100广西330100海南350100重庆330100四川320100贵州320100云南330100西藏350120陕西320100甘肃330100青海350120宇以330100新疆34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