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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行为,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参政、议政的意识,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要维护学校行政机构在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中心地位,支持行政机
2、构依法行使职权,动员广大教职工认真完成各项教学和管理目标,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第五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七条依照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八条职工代表应由一线教师、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一线教职工占70%左右,中层干部不超过20%o其中,女职工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占适当比例。第九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十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
3、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学校秘密,做好本职工作。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职工代表对选举部门的职工负责。选举部门的职工有权监督本部门的职工代表,对不履行代表职责的,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罢免其职
4、工代表资格。第十三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学校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三章组织制度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中应有一线职工、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听取各代表对大会报告、议案的审查意见,提出大会决议草案;决定职工代表大会立案事项;处理大会期间
5、的其它事项。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第十七条为保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设若干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成员若干名,专门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部分非职工代表的专业人员参加。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提前向职工代表公开。工会要会同有关行政机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向有关行政机构反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第二十条职工
6、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组织召集职代会代表处理。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可举行。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学校行政管理列支。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审议关于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财务报告、职工培训计划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岗位竞聘办法、机构改革方案、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
7、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三)审议通过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各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各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工应当严格执行。第五章工会组织的职责第二十六条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三)征集职工代表的提案,接受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四)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职工代表,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六)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七)组织开展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七条工会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和决议。第六章管理及相关责任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得阻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二十九条对侵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及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等违法违纪行为,上级工会组织有权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