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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企合作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联合办学体制,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努力打造“三味”校园,构造“校企同园、教工一体、真实交互”的校企合作发展新模式,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标构建促进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完善校企合作考核体系,引导和促进学校将校企合作工作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调动和发挥行业、企业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以校企合作“双元”育人
2、模式为实施路径,推动校企合作工作深入开展,并对校企合作优秀项目、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二、考核时间每两年考核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实施。三、考核标准按照校企合作项目在促进学校招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安置学生就业、提供教师实践岗位、合作企业的效益、参与校企合作活动情况等情况进行分类分别进行综合考评。考核项目如下:1.学生实习、实训岗位工作情况;2 .安置学生就业工作情况;3 .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情况;4 .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培养情况;5 .提供教师实践岗位工作情况;6 .参与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考证情况;7 .现代学徒制合作情况;8 .现代产业学院项目实施、
3、产业成果等情况;9 .赞助学校或等值设备情况;10 .校企合作合作成果及效益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四、考核程序1 .各二级学院按照考核指标内容进行自评;2 .校企合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核实材料;3 .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打分。五、考核机构组成学校教务部门负责牵头校企合作考核委员会,按照类别分别进行考核评分。附件:校企合作项目考核表附件:校企合作项目考核表序号项目内容分值计算标准自评分实际得分1学生实习、实训情况(20%)以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的实习、实训学生数量为准,满分20分。2学生就业情况(10%)以就业办统计数据为准,满分10分。3参与学校人才培养(20%)参与专业人
4、才培养方案制定,满分5分。参与教材合编、课程、实训项目开发,满分10分。担任兼职教师并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满分5分4“订单班”学生培养情况(10%)时校企合作“订单班”合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满分10分。5教师实践情况(5%)以人事处备案的教师实践数量为准,满分5分。6参与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考证等工作(10%)企业提供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训练设备、设立竞赛项目奖金、参与学生职业技能考证等工作,满分10分。7现代学徒制专业实施情况(5%)有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并根据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等方面权衡给分;满分5分。8现代产业学院项目实施、产业成果等情况(5%)企业与学校合作现代产业学院,并根据学院建设、项目实施、输出成果等方面权衡给分;满分5分。9赞助学校或等值设备(5%)赞助学生奖学金或等值设备金额,满分5分。10合作成果和效益(10%)合作成果突出,能为学校创造效益,满分10分。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