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562804 上传时间:2023-11-2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实现常治长效,根据中共XX省委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意见(X平安办2023)X号),制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涉老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持续开展对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

2、宣传教育,以完善“六大长效机制为抓手,压实属地责任,提升监管水平,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二、整治规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任务,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一)加强涉老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涉老领域产品纳入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开展涉老领域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及时公示监督抽查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执法监督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加强涉老食品监

3、督检查。强化涉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清单管理,督促涉老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防控。加大对涉老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涉老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体系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涉老食品、保健食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召回等工作。(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抽检监测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依法查处涉老领

4、域虚假违法广告。聚焦老年人普遍关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加强广告监测,依法及时处置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加大涉老领域广告案件查办和曝光力度,重点打击未经审查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及捏造事实、夸大用途及效果的“神医”“神药”广告。(责任单位:广告监管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依法查处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严肃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结合打击传销“XX”行动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传销行为。(责任单位:反

5、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依法查处涉老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责任单位:价格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加强涉老领域网络违法行为监测。依托网络交易监测平台,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网络违法行为监测和查处工作,监督网络交易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管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加大涉老领域典型案例查处曝光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紧盯涉老“食品”重点产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

6、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纳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常态化开展,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梳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并通过市局网站公开发布。(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八)加强涉老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依法及时受理处置涉老消费投诉举报。建立涉老投诉举报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12315举报投诉中心)三、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列入年度普法计划,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推出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提升宣传教育效果。(一)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各

7、业务条线常态化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传统+新型”相补充、“引导+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短视频、公众号等载体,通过开设专栏、主题宣传、宣传海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普及养老产品、保健食品专业知识。适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成果,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对农村地区宣传力度,提升农村地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将预防养老诈骗宣传纳入全市食品安全宣传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年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常态化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联合市直七部门部署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

8、乡村行”活动,重点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消费群体。(责任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抽检监测科)(三)加强涉老消费教育引导。依托“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强化以案说法,普及识骗防骗知识,提高老年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建立消费提示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老年消费警示提示,揭示老年消费陷阱,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消保委秘书处)四、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及时制定完善

9、相关制度规范,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信用监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二)强化考核问效。将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纳入市局对各科室(局、中心)平安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市局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将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给市民政局,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局)(四)强化舆情监测。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养老诈骗相关舆情信息监测,建立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发现重要舆情第一时间通报相关科室并协调处置。(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方针/政策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