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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在本校内参与教育教学研讨工作的群众性团体。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人力、物力)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第二条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关心教育教学工作和孩子健康成长的家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xxxx中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第二章会员条件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者都可被选为本会委员:(一)关心本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学生家长。(二)经本校领导或年段长、班主任教师推荐的各界人士。(三)能如期参与本校或年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学
2、生家长。委员会委员在一年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或工作时,即自动退职,本届学生高中学习期满该会即自行解体。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第五条选举本会委员20-30人,并由委员会推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由学校提出人选后委员会通过。第六条每届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因故不能举行委员改选的,原委员会继续连任。本届学生毕业即任期自行结束。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了解学校的办学发展目标,参与学校或年段的制定,提出合理化的教育教学要求和建议(二)定期参与本校或年段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了解学校或年段教育工作现状,研究、探讨当代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教育规律,对学校或年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建议。(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第二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特别情况下可召集临时会议)(三)为学校或年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有关信息。支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社会、家庭环境、提高教育效果。(四)及时反馈学生在校外或家庭的表现以及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五)为本校或年段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支持与方便,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发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建立教育基金,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