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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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处室备注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村镇建设管理、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城乡建设方面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1、拟定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办公室2、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负责对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3、负责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县城市建设、拟定市政行业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城乡建设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

2、、住宅房地产业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建筑行业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拟定房地产行业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2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收受并及时处理本县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参与本县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负责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得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

3、场管理股负责县城建设的安全生产备案工作,对全县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安全质有关负责主体和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和不定期抽查。量和市场管理股3负责组织县政府投资的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指导城市供热、供气工作;城乡建设股负责市政工程报建手续的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监督工作Q城乡建设股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规范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机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负责从事建筑活动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指导、监督工程招投标工作,并负责有关文件的备案。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负责查处建筑及房地产业方面的违规

4、违法行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5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等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负责查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物业行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工作。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负责查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承担物业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6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廉承担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分配。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综合管理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5、综合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7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Q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城乡建设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城乡建设股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Q城乡建设股8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Q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市场管理股9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建工程档案的接受以及长期、永久保存工作,并做好档案的保管、利用。办公室二、与相关部门责任边界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

6、建设局负责拆房工地噪声的监督管理;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邢台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1996118号公安局负责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行为的查处。负责查处饲养宠物产生的噪声。负责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徒顾客行为的查处。负责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其他建筑物内进行装修作业产生噪声的查处。负责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

7、活动时产生噪声的查处。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产生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相关公共场所内的商业设备、设施产生噪声污染的查处。负责查处以下几种建筑施工噪声:一是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二是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公告夜间作业证明。三是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内容、方式进行施工。四是不按规定使用高噪声设备。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城市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项监管(二)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配租事项监管(三)商品房预售

8、许可核准审批事项监管(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项监管(五)总监、项目经理监管(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事项监管(七)规范案件查处(住建类)(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项监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和房屋建筑工程。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1、市场行为方面:检查建设、施工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施工班子、监理班子到位情况;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意

9、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等及企业是否存在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超越企业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等。2、质量方面: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落实情况和管理技术资料,主要是检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情况,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材料、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检验情况,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情况,产品质量情况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方面: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是检查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施工用电等现场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在线监控安装运行情

10、况。4、文明施工方面:侧重检查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及扬尘控制措施、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交通便道的设置、市政道路开挖前地下管线情况的调查及相关安全措施、生活区环境卫生及设施配置、现场夜间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工程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签订和证照情况。(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巡查:由县质安监站监督员对每个工程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巡查,每次巡查不少于2人。2、季度督查:由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抽查,检查面不少于50%,每季度1次,必要时对市政产品进行抽检。3、全面检查:由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市政道路和房屋建筑工程组织半年度、年度大检查,必要时对产品进行抽检。4、实行市政道路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公示制

11、,每一项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均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方能进行竣工验收。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1、对市政道路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日常巡查。2、开展工程大检查:由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开展市政道路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季度、半年度、年度大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1、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公开发布;2、对在建市政道路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整改,并上报自查及整改情况;3、住建局组织人员及邀请至少2名市政道路和房屋建筑专家开展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说明来意,告知被检查人的权力和义务;5、

12、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工地的市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逐项检查并制作住建局建设工程限期(立即)整改通知书,检查人员、工程项目建造师、总监当场签字确认,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6、工程项目部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复核签章后回复县质安监站,必要时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1、发现被检查工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2、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并作为不良行为登录计入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系统,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3、外地企业一年内有一次被通报批评的,年

13、度复核为基本合格;连续两年年度复核为基本合格的或一年内有2次被通报批评的,年度复核为不合格,年度复核为不合格的企业二年内不得办理进入我县的备案手续。(二)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配租事项监管为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管理,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申请我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保障的个人和家庭。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1 .申请保障个人或家庭的户籍、婚姻、房产及收入、财产、银行交易记录等情况;2 .实物配租家庭的配租房源使用情况;3 .实物配租家庭的租金缴交情况;(二)监督检查指标1 .受理审核:每期申请受理期间,对每户家庭成员进行准入资格审核

14、。2 .续租审核:每年1次,对在保的货币补贴、租金核减家庭进行准入资格、配租面积进行审核。3 .年度审核:每两年1次,对在保的实物配租家庭进行准入资格、租金标准进行审核。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1 .对申请、在保家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国土、房管、收入核定等部门核实。2 .对经济、住房等存在特殊困难情况的家庭进行实地核实。3 .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响恶劣的实物配租家庭违规使用情况组织专项检查;4 .根据公众投诉举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1.对申请人受理情况进行检查。5 .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审核情况进行检查。6 .对社会公示情况和群众监督举报处理情况进行检查。7 .对申请家庭的配租情况进行检查。五、监督检查措施1.要求申请人提供家庭成员身份、户籍、婚姻、房产、收入等材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2 .配租时需申请人或配偶亲临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需委托他人(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办理;3 .对实物配租家庭存在的空置、违规装修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二)检查指标1、日常巡查:每月1次,对全县预售商品房项目进行预售监管资金审查,要求企业报送每月工程进度、预售资金情况。2、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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