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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空调采购项目(电子交易)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余杭区禹航实验学校空调采购项El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YHZFCG-2023-036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禹航实验学校空调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元):570000最高限价(元):570000采购需求:杭州市余杭区禹航实验学校教室和办公室空调的采购、运
2、输、安装、辅材、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以询价通知书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0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口专门面向
3、中小企业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
4、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6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7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
5、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8 .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五、响应文件开启1 .开启时间: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6、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
7、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采购的说明:电子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
8、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响应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
9、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采购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与本公告期限一致。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10、、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3匹壁挂式空调和3匹柜式空调.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3匹壁挂式空调,属于工业行业;(2)标的:3匹柜式空调,属于工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分包0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
11、的运输、搬运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5响应截止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0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0A不组织。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12、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响应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
13、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融资银行可咨询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
14、将被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口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回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15、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 1“采购人”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询价邀请、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