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选举流程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团支部选举流程4篇.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团支部选举流程4篇团支部选举流程1XX区教育团工委:XX小学教工团成立于2008年12月,该届支部当时共有团员青年有7人,支部由团支部书代威、宣传委员杨小华、组织委员杨维斌三位同志组成.几年来在上级团工委的正确带领下,在校党支部的殷切关怀相下,全体团员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学校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发挥青年作用在学校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中都能看到团员教师拼搏的身影.近来随着团员队伍的扩大,学校人事安排的调整,为了更好的发挥团支部作用,故在第一届团支委任期三年将至时向党支部提出换届选举申请.现将有关改选事宜设想如下:1、改选的方式.召开团员大会,团员进行自我介绍,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
2、方式进行,书记的产生,在新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产生.2、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及候选人的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文体委员一人,经过充分酝酿、在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产生.3、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共青团事业,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一定特长;有广泛的群众基础.4、改选时间初定为2011年12月20日.5、团支部成立、分工明确.妥否请指示!共青团民办塘湾小学支部委员会团支部选举流程2一、有团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团支部。二、换届选举的程序1、 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
3、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2、 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3、 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4、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2)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4)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6)宣布投票次序。由选举工作人员
4、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8)计票。(9)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5、支委会分工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6、上级团委批准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批复)。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7、公布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召开支委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团支部选举流程3团支部换届选举流程1、宣布到会人数、大会开幕、奏国歌;2、上级团组织领导讲话;3、上一届团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4、宣布到会
5、代表人数和选举任务;3、宣读并表决通过选举办法;4、表决通过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名单;5、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6、局领导讲话;7、宣布闭幕,奏国际歌。准备材料:1、工作报告2、报团县委请示3、委员候选人简介(大会下发的)4、各种讲话、主持词5、选举办法草案6、选票团支部选举流程4一、根据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二、共青团第义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书记、副书记选举采取等额选举办法。四、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团委会提出,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全体委员酝酿讨论确定,提交全会选举。五、选举时,参加选
6、举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六、划票时,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画个“O”;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画个“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末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画个,如只写姓名不画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写票时,所画的符号模糊或涂改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名额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七、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八、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获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为当选。九、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向全会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票数,并由全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十、选举设监票人X名,监票人人选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经全会表决确定。已提名作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实行监督。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全会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遇到本办法没有作出规定的事项,则由主持人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后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党委或团市委,由党委或团市委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