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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星级物业效劳标准9.1硬件设施要求9.1.1.1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多于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o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0.8个/户。9.1.1.2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2项以上平安防范设施。9.1.1.3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9.1.1.4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o9. 1.1.5住宅小区公共效劳设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9.2综合管理效劳1.1.1 2.1前期物业效劳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效劳手册。1.1.2 承接工程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
2、验,验收手续齐全。1.1.3 2.3客户效劳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效劳。1.1.4 2.4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1.1.5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天内答复处理。1.1.6 住宅小区工程经理应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有4年以上的物业效劳工作经验,并有2年以上住宅小区工程经理任职经历。1.1.7 实行酬金制物业效劳收费方式的物业效劳企业每年至少公布2次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1.1.8 能提供5种以上便民(无偿)效劳,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3、9.2.9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9.2.10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效劳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0%,处理率达90%以上。9.3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效劳9.3.1房屋管理9.3.1.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方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9. 3.1.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方案。9. 3.1.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10. .1.
4、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11. 3.1.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局部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平安。9.3.1.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平安隐患或破损。9.3.1.7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9.3.1.8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9. 3.1.9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10. 3.2维修养护9. 3.2.1巡查物业效劳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工程,包括:一一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
5、,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2次顶棚; 每年检查2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2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2次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 每年检查2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一一每年全面检查2次楼板、地面砖; 每年检查2次通风口;一一每月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2周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一一每2周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2周巡查1次围墙;一一每2周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2周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9.3.2.2维修效劳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效劳费用中支出的维
6、修工程应在2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于2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9.3.3装饰装修管理9.3.3.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考前须知。9.3.3.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平安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9.3.3.3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
7、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9. 3.3.4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3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3日内清运。9.4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效劳9.4.1供配电9.4.1.1总配电室专人值守,每4小时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用电顶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它低压配电室每2周巡查1次。9.4.1.2上下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上下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9.4.1.3配电室平安标识、平安防护用
8、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9.4.1.4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方案外大面积停电。9.4.2公共照明9.4.2.1院落、楼道照明每2周巡查1次,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9.4.2.2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5%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9.4.2.3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90%以上。9.4.3电梯9.4.3.1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2次,记录标准、详实;9.4.3.2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
9、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9.4.3.3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平安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9.4.3.4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催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9.4.4给排水9.4.4.1生活供水9.4.4.1.1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2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
10、门巡查每2周1次。9.4.4.1.2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9.4.4.1.3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9.4.4.1.4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平安性。9.4.4.1.5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9.4.4.2雨污水排放9.4.4.2.1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2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9.4.4
11、.2.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9.4.4.2.3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半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9.4.4.2.4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9.4.4.2.5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9.4.5供热设施9.4.5.1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效劳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效劳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当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9.4.5.2每年在供热开
12、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9.4.5.3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4小时巡视机房和设备1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9.4.5.4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9. 4.6平安防范设施物业效劳企业应根据小区平安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以下维护保养工作: 监控系统,做到:.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设备出现故障
13、,能及时修复。 门禁系统,做到:.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电子巡更,做到: 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一一周界防范系统,做到:,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每年1次;.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9. 4.7防雷接地系统10. 4.7.1每年对避雷装
14、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11. 4.7.2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12. 4.8景观配套附属设施设备9.4.8.1每日按时开启;每2月检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修复。9.4.8.2重大节日前对景观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平安功能检修,保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9.5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效劳9.5.1人员要求9.5.1.1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9.5.1.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9.5.1.3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平安护卫器械。
15、9.5.2门岗9.5.2.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9.5.2.2保障值班畅通,接听及时。9.5.2.3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9.5.2.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标准、详实。9.5.2.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9.5.2.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9.5.3巡逻9.5.3.1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每2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记录标准、详实。9.5.3.2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9.5.3.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9.5.4车辆管理9.5.4.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标准。9.5.4.2按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