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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学院电子管风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浙江音乐学院电子管风琴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I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3217809(2023CG0035)项目名称:电子管风琴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电子管风琴采购数量:2单位:套预算金额(元):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子管风琴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备注: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质保期自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5年。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
3、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一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一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09:30时(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
4、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09:30时(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
5、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6、)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
7、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浙江音乐学院学院电子管风琴采购2采购内容及数量浙江音乐学院电子管风琴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数量:2套。3预算金额700000元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报价1 .如投标设备为国产设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等。2 .如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以人民币报免税
8、价,交货方式为CIP浙江音乐学院。投标报价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国际运费及运输保险费、国内运费及运输保险费及增值税、利润、外贸代理费、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等。如进口产品不能享受海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则实际产生的税金由采购人承担。3 .在报价中需要充分考虑并包含的其他因素:A、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详见本附表24项)。B、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免税进口代理手续由供应商委托浙江音乐学院年度入围外贸公司办理,采购人予以协助,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免税进口代理手续费根据产品开标当日人民币与美元的外汇牌价加0.13进行结算;汇率风险由产品供应
9、商承担;如进口产品不能享受海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则实际产生的税金由采购人承担。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8样品提供(详细内容)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招标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9演示要求(详细内容)不要求10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地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0、(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采用电子签章。的签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
11、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4)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5)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09:30时(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 “电子加密投标文
12、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收件人:16开标时间和地址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址:https:W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17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驾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
13、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进口允许(货物采购进口产
14、品时,进口产品报免税价)不允许2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22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IoOo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15、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席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