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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环节工作的通知等,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XX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共XX县委、XX县政府领导下,由XX县人社局负责,计划录用调配科、考试中心共同承办。第三条公开招聘过程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坚决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县事业单位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人用人外,全部实行公开招聘。第二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第四条XX县各事业单位按照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的该年度公开招聘编制使用计划数额
2、及岗位类别,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第五条按照宏观规范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计划录用调配科负责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设置进行审核备案,对违反相关政策、存在歧视性条件的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应予以指出并要求招聘单位整改。第六条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收集汇总后,撰写招聘公告。公告应经过计划录用调配科集体讨论初审、科室分管领导复审、局长办公会议终审的审核流程,严格把控招聘报名准入资格门槛,避免“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违规问题。全县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必须在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白城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和XX县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发布。第三章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第七条计划录用调
3、配科应在招聘公告发布后、报名资格条件审查前,组织本年度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查培训,对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的原则、方法、要求、疑难问题、责任划分、沟通方法等作出明确。第八条年度较大规模招聘一般应采取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的办法进行。小规模招聘或因大规模招聘岗位空缺等原因进行调剂、补充招聘等,一般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第九条报名资格条件审查过程中,计划录用调配科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咨询解答、报名仲裁等工作;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选派专人成立报名资格条件审查小组,负责考生资格条件审查、沟通联系、数据整理等工作。第四章笔试第十条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结束后,一般由网络平台作为第
4、三方对参加笔试考生的考点、考场、座次进行随机编排,堵塞招聘组织人员协助考生舞弊渠道。第十一条笔试试卷命题、印刷、封装工作必须在具备命题入闱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或按规定向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购买命题服务。试卷的转运、封存、保管等必须在公安、纪检全程监督下进行,坚决杜绝试卷丢失、泄露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第十二条笔试过程中,笔试考点必须由公安、工信、纪检全程保卫监督,考场内监考应由县人社局选派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担任,考场内应设置有监控录像设备,考点应设置有音频压制、信号干扰等防作弊设备,防范考生违纪、串通作弊等现象发生。第十三条笔试结束后,试卷及答题卡应在清点、封装完毕后第一时间由公安、纪检押送转运至
5、命题入闱地点进行封闭式阅卷。阅卷、核分、登分过程必须在纪检全程监督下进行,并封存由阅卷人、纪检监察同时签名的纸质考生成绩表原始件和电子版备查。第十四条笔试试卷及答题卡应在命题入闱地点或便于试卷封存的其他保密地点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为半年。超过保密期限后,由考试中心进行集中销毁。第十五条笔试成绩应在报名网络平台、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及白城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便于监督。公示期为7天。第五章资格条件复审第十六条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考生名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超过1:3比例的并列考生一并进入资格条件复审。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资
6、格条件复审。第十七条资格条件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资格条件审查小组进行,考生本人携报名时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参加复审。第十八条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参加复审人员自动放弃产生复审人员不足的,由考试中心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第十九条资格条件复审结束后,通过资格条件复审的考生名单在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及白城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六章面试及考核第二十条公开招聘面试一般采取专业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理论水平进行综合考量。依据招聘岗位专业类别,按照同岗位考生同组面试的原则,确定考生面试分组。对个别专业特殊、人数较少的岗位,统一组织一般性结构化面试。第二十一条公开
7、招聘面试考官的选择应充分发挥XX县地域优势,协调邻近省份以及省内其他市(州)人社部门在当地按照专业分类随机选聘,面试考官在面试当天按照专业进行随机分组,实现考官选用“双随机”,确保符合回避规则。第二十二条面试试题在面试前一日晚在考官入闱封闭地点由随机选择的考官命制,命题、打印、封装过程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试题统一装入保密箱中,由纪检监察负责保管。面试当日由纪检监察负责向考官分发试题,当面拆封。切实规避试题泄露、工作人员违纪风险。第二十三条面试考点应将考生候考室与面试室分别设置在楼层两端,每层设置监督岗,将面试考官与考生进行物理隔离,避免接触。第二十四条考生面试成绩由面试室内工作人员计算后,由
8、本组主考官当场公布,并要求考生进行确认。第二十五条面试室内设置纪检监察一人,并从人大、政协委员中选聘社会监督员一至二人,负责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第二十六条对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一般应设置实际操作的考核环节,考核分数按照核算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第二十七条面试全部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与笔试一并核算后的总成绩在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及白城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七章体检及考察第二十八条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人选。第二十九条体检考生按照性别进行随机分组。第三十条考生体检当日早,由计划录用调配科随机编号,考生使用编号进行体检,严禁向
9、体检医护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透漏个人信息。第三十一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第三十二条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组对考生政治觉悟、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方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第八章公示及聘用第三十三条体检、考察均无问题的考生,在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及白城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对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
10、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第三十四条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九章纪律与监督第三十五条坚决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必须回避。第三十六条公开招聘工作坚
11、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全程监督;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提供政策咨询,受理反映问题,听取意见建议。第三十七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S)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卷内容的;(五)公开招聘组织人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六)影响公开招聘安全顺利进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应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第三十九条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