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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婴幼儿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是人一生最无助最需要呵护的关键阶段,这不仅关系婴幼儿健康成长,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更关系到能否提振生育意愿,更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近年来,我市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尚好。但是,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3岁以下婴幼儿的看护问题愈加突显,公立和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入托难、托育机构安全不安全已成为很多家长的心病。一、我市托育机构的现状(一)托育服务机构规划和建设方案滞后。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未纳入城乡规划
2、建设体系,托育服务机构布局缺失,不能及时反映人口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需求变动,严重影响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二)托育机构总体供给不足。目前,托育服务还处在发展初期,公办托育服务萎缩,民办托育机构收费高、不放心,难以满足大众需求,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已成为增加家庭生育、养育负担,限制女性职业发展,进而限制民众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三)托育机构服务标准和监管缺失。目前,托育服务主要存在服务不够专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对托育机构监管缺失。二、建议(一)规划先行。根据全市情况,明确牵头单位,科学规划布局,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使托育服务机构走科学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二)加大财政投入。托育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政府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政府要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为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三)鼓励全社会参与。政府应强化角色,加强政策支持,鼓励现有的公立和普惠幼儿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开办托儿班,支持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工托育服务机构,通过提供补贴、减免税收、提供场地等各种方式鼓励各类主体进入托育服务,缓解托育服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