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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7. 160H 72OB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TXXXX-XXXX超粗晶粒硬质合金工程齿Extracoarsegrainedcementedcarbideteethforengineering(草案稿)20 - - X实施20-X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本文件按照GBZ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自贡
2、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超粗晶粒硬质合金工程齿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超粗晶粒硬质合金工程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硬质合金中碳化铝(WC)平均晶粒尺寸6.0m的超粗晶粒硬质合金工程齿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242硬质合金制品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GB/T5243硬质合金制品的标志
3、、包装、运输和贮存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型号表示规则和典型产品型号与尺寸4.1型号表示规则产品型号由系列类型代号、工程齿的形状代号、直径代号、高度代号、底部倒角高度代号、底部容气孔情况代号以及附加信息代号组成,各组成部分见示例1。示例1:YV30.02450-G10Q/JL表示系列类型:S表示常规型号工程齿系列,Y表示按客户指定尺寸要求的工程齿系列。 表示工程齿的形状:J表示柱型齿形,C表示蘑菇型齿形,V表示锥型齿形。 表示大直径(D),单位为毫米,采用两位整数加一位小数表示,不足两位时前面添“0”补位。表示小直径(d),单位为毫米,只取两位整数,不足两位时前面添“0”
4、补足两位。柱型齿形此位缺省。表示高度(三),单位为亳米,只取两位整数,不足两位时前面添“0”补足两位。表示工程齿齿底部倒角的角度,E表示与轴心线夹角为15或18,F表示与轴心线夹角为30,G表示与轴心线夹角为45,X表示与轴心线夹角为其他值或其他底部形状。表示工程齿底部倒角的高度,数字为高度(mm)的10倍,不足两位时前面添“0”补足两位。表示工程齿底部容气孔情况,Q表示球形孔,Z表示锥形孔,J表示尖孔,T表示其他形状,无容气孔时此位缺省。表示附加信息码,1-3个字符,需要时采用,如“JL”表示需方代号。4.2典型产品型号与尺寸4.2.1柱型工程齿4.2.1.1柱型工程齿示意图见图Io/K十图
5、1柱型工程齿示意图4.2.1.2柱型工程齿典型型号与尺寸见表1。表1柱型工程齿典型型号与尺寸型号尺寸DmH/mmw(o)YJ17.023-G05Q17.OO23.0015YJ19.026-F15Q19.0026.0030YJ20.527-G0520.5027.0045YJ21.026-G0521.0026.0015YJ22.028-G1022.0028.0045YJ23.532-G0523.5032.0045YJ25.032-F20Q25.0032.00304.2.2蘑菇型工程齿4.2.2.1蘑菇型工程齿示意图见图2。图2蘑菇型工程齿示意图4. 2.2.2蘑菇型工程齿典型型号与尺寸见表2。表2
6、蘑菇型工程齿典型型号与尺寸型号尺寸D/mmd/mmHun(0)YC20.01623-G10Q/CY20.0016.0023.0015YC25.02032-G10Q/RZ25.0020.0032.0045YC28.52435-G05Q/ZB28.5024.0035.0015YC30.02435-G10Q/JL30.0024.0035.0015YC35.02741-F52/NH35.0027.0041.00305. 2.3锥型工程齿6. 2.3.1锥型工程齿示意图见图3图3锥型工程齿示意图7. 2.3.2锥型工程齿典型型号与尺寸见表3。表3锥型工程齿典型型号与尺寸型号尺寸D/mmd/mmHun()
7、YV19.51625-G05Q/SII19.5016.0025.0045YV21.51826-G10Q/SH221.5018.0026.0045YV25.52132-G05/RZ125.5021.0032.0045YV30.02450-G10Q/JL30.0024.0050.0015YV35.03043-C10/TG35.0030.0043.00455技术要求7.1 化学成分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化学成分材质类别WC,质量分数%Co,质量分数先194.096.04.092.0-94.06.0-8.0390.0-92.08.0-10.0488.0-10.0-12.0注:产品的化学成
8、分由承制方保证不作订购方验收依据。7.2 物理与力学性能产品的物理与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物理与力学性能材质类别密度,gcm3硬度,HR横向断裂强度,MPa114.85-15.2585.0-87.81200214.60-15.0584.587.521400314.4014.8084.3-87.021600414.20-14.6084.0-86.5N1800注:横向断裂强度采用同批次混合料B试样鉴定结果。7.3 金相组织结构产品的金相组织结构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金相组织结构材质类别孔隙度,不大于非化合碳,不大于n相,不大于平均晶粒度,m1A04B00C00E006.02A02B00C0
9、0E006.0-6.017.4 尺寸允许偏差5. 4.1直径(Dd)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直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直径15.0015.00允许偏差0.10+0.155. 4.2高度(Hh)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表9高度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高度16.016.024.024.0允许偏差+0.10+0.150.205.1.1 产品表面应进行喷砂或钝化处理,表面不允许起皮、鼓泡等缺陷。5. 5.2工作面掉边掉角深度、毛刺厚度不大于O.Irnm,宽度不超过0.2mm;柱面掉边掉角深度、毛刺厚度不大于015mm,宽度不超过0.3mm;底面掉边掉角深度、毛刺厚度不大于0.5mm,宽度不超过1.0mm
10、o5. 5.3工作面痕迹、磨印、凹痕深度不大于0.1mm,柱面痕迹、磨印、凹痕深度不大于0.15mm,底面痕迹、磨印、凹痕深度不大于03mm。所有面的痕迹、磨印、凹痕长度不能超过0.5mm,5. 5.4工作面粘料高度不大于O.1mm,柱面粘料高度不大于0.15mm,底面粘料高度不大于O.3mm。所有面的粘料长度不能超过0.5mmo8. 5.5所有产品底部圆弧过渡R为0.5三1.0m5.6其他其他型号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试验方法6.1 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进行。6.2 产品的物理与力学性能、金相组织结构的检验按GB/T524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6.3 产品尺寸
11、及允许偏差用相应精度的游标卡尺、千分尺等量具检测。6.4 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必要时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7检验规则7.1 检查和验收7.1.1 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7.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或协商确定。7.2 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混合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型号的产品组成。7.3 检验项目及取样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10检验项
12、目及取样规则检验项目取样数量技术要求的章条号试脸方法的章条号化学成分按GB/T5242的规定进行5.16.1物理与力学性能按GB/T5242的规定进行5.26.2金相组织结构按GB/T5242的规定进行5.36.2尺寸允许偏差逐件5.46.3外观质量逐件5.56.47.4检验结果的判定7.4.1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另取同批次双份试样对不合格项进行一次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任一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4.2产品的物理与力学性能、金相组织结构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不合格项进行一次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任意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4
13、.3产品的尺寸允许偏差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件产品不合格。7.4.4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件产品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8.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GB/T5243的规定进行。8.2 随行文件每批产品应附有随行文件,其中除应包括供方信息、产品信息、本文件编号、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外,还宜包括:a)产品质量保证书,内容如下: 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 对产品质量所负的责任; 产品获得的质量认证及带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印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b)产品合格证,内容如下: 批号; 检验日期;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c)其他。8.3 单内容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产品型号;c)产品净重或数量;d)本文件编号;e)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