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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治理视角下大学生济台意识的培养基于H省校园法治育2016-02-1111:23陈修赵雨浪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订阅2016年5期收藏关键词:法治校园法律陈殊赵南流(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河北保定071003)基层治理视角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一基于H省校园法治教育的实证考察陈森赵雨漆(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河北保定071003)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高校校园法治教育存在着定位模糊、理论教育实效欠佳、体验教育有待拓展等问题,应坚持现代法治教育观,以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为根本出发点和目标,科学构速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着力推进法律原理的领悟力教育,不断增进法治实践的体脸性感知,使法律知识内化为大
2、学生自身的修养和品性.外化为行为自觉和法治习惯,切实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基层治理;法治意识;校园法治教育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核心在于将一切社会关系纳入到法治框架内,以法律法规作为主体间性的最大公约数,社会主体在其自身存在结构中,以法律作为推测与判定“他性”的可靠依据,由此达到私法领域的契约自治以及公法上的法秩序。由此可见,现代化治理是以治理体系规则化和治理方式法治化为核心的法律化治理,“其基础在基层,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只有基层与地方的法治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才能从根本上弥补法治中国建设的短板”,最终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一、基
3、层治理与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多维联接(一)历史维度:基层治理中大学生的主体性“大学生”是某个时期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但从历史角度来讲,他们也是未来的社会主义速设者,他们必将走上工作岗位,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国家速设作出贡献,其中大部分将扎根于基层或者从基层儆起。因此,任何时期的大学生群体都是基层治理的人才资源,大学四年以及研究生教育只是他们人生的一个片段,他们必将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法治化的基层治理赋予当代大学生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一方面,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提高法律素养,以大学生应有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准和良好品性,在社会舞台上展示出新一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由这些巳经接受、
4、正在接受以及未来即将接受高等教育的高素养的原子体院聚成法治中国的集群,共同推进法治文化的形成;另一方面,作为未耒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当代大学生以较高的法律素养亲身参与到执法、司法乃至立法等各个领域”,他们是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否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这种素养尽管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得到很炼,但主要源于学习生活中特别是大学阶段形成的惯性思维,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法治意识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集中体现。近期发生的“雷泮案”将某公安分局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包括新华社等在内的国内主流媒体、学者、民众纷纷对公安机关执法过程提出质疑,并从法律角度提出案件本身存在的破绽,乃至导向对暴力执法等饱受诟病的现象的热议。试想,如果执
5、法人员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时时刻刻能够以法律为准卷来衡量和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案件破绽将不复存在,“雷洋之死”或许能够避免或者即便出现意外死亡也不致于引起社会各界针对执法行为和公权力掀起的轩然大波,这样的案件将会成为法治框架内的一个普通事件而得到民众的广泛接受。网上未披露该案执法人员的信息,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目前国家机关中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巳大幅减少,尤其是每年新进的人员至少是大专以上学历,也就是接受过高等教育,他们的法治意识直接关系到职务行为的合法性,关系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程度,这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是法治化治理的直接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一)现时维度:大学生群
6、体面临的法治考验“法治是一种规则之治,主张以完备的规则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依据,以规则的准确适用作为社会调控的基本手段,从而形成与既定规定相一致的秩序,从内涵上看,法治思维是一种价值思维、规则思维和程序思维”。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大学生主要学习的是专业知识,系统的法治教肓相对较为缺乏,遇到问题时习惯于以惯常的思维(包括不正确的、不成熟的思维)去审视,甚至明知违法乃至犯罪仍铤而走险,这表明,当代大学生普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法治考脸。价值层面,法治不仅蒸含着公平、正义、秩序等,而且体现为对生命、尊严和财产的充分尊重以及理性、宽容、风险、责任等应有的艮好品格。就校园生活而言,很多大学生尚不懂得尊受他人的
7、劳动,不具有强双的规则意识,上课迟到早退缺勤、不叠被子、我行我素.将不良习气当作“个性”和“风格二戏称为校园新常态;无知识产权意识,论文抄袭盛行;对规则熟视无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激情有余而风险意识不足,既展示了朝气蓬勃的一面,又表现出责任后果意识淡薄,不会冷静地面对问题,也不会较好地保护自己等等。这些校园现象,折射出大学生对“法治”的领悟较低,甚至认为法治离自己很遥远,或者狭义地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作为法治意识强弱的衡量标准。殊不知,一方面,一切细小而司空见惯的行为,均可纳入到法治理念中,均是法治意识强弱或法治素养高低的体现;另一方面,生活事件若超越必要的限度,就会演变为法律事件,将会引越相应
8、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新媒体时代既为大学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难以慎料和控制的风险。作为网络媒体的主要参与者,大学生更需要具备强烈的法治意识,一言一行保持必要的谨慎和警惕,以法治思维判断和识别可能存在的陷阱(比如微信、QQ中泄露个人照片等隐私,网友约会等),逐渐养成理性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砥砺符合法治理性的个人品性。(三)实证维度:大学生矛盾纠纷的法律考察某种意义上,大学生所处的环境(包括校园内外)均可称之为基层”,大学生不仅是未来基层治理的直接主体,在当下基层治理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突出地体现为其面临的法治考验演化为现实的社会牙盾纠纷,对这些矛盾纠纷的茯防与解决当属基层
9、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大学生校园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从马加爵案到药家鑫案,从朱令鸵中毒到复旦大学投毒案,一方面,这些案件中大学生的犯罪手段极其恶劣,犯罪情节令人发指;另一方面,大学生犯罪也呈现出高智商化、隐秘化等新特征。这些恶性事件反映出一些大学生的生命意识异常淡薄,心智不够成熟,心态不很平稳,因日常琐事发生矛盾纠纷后,不能通过理智、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一旦出现过激情绪,就会走向严重犯罪的极端,甚至表现为不计后果、激情杀人:此外,作为基层治理单位的高校,也面临着以下几类与大学生人身或财产安全有关的矛盾纠纷或事件,考验着高校的依法治理能力和大学生法治意识:一是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造成大学生人身
10、伤害案件,比如“我爸是李刚案、校园内猥亵强奸案;二是大学生在校外(包括网上)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件,比如误入传销组织、遭受诈骗、受到敲诈勒索案;三是大学生管理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比如因作弊、夜不归宿、不上课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采取极端方式要挟老师或高校的事件;四是大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引起家长国堵高校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既与我国目前的治安环境等社会因素有关,也与高校的法治化治理水平有关。除了确实高校存在过失的情形以及一些意外事件外,更多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薄弱,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对自己或他人生命尊严的敬畏和尊重。目前,高校普遍将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去抓
11、,除了充分保障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因外,还担心发生意外事件引起家长的哄闹以及媒体的不当渲染,特别是若发生了学生自杀等事件,高校将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这些现象表明,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学校所构建的仍是主体单一性、空间封闭性、时间滞后性的校园安全管理系统,没有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长、媒体等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各方的信息成孤岛状态,缺乏连接沟通的有效路径,导致社会各界给予高校的责任过大,甚至将大学生涉及的矛盾纠纷中应归于社会的、个人的因素均集中于高校,使高校成为矛盾中心和舆论焦点;另一方面,这也凸显出一些大学生人文涵养尚待进一步提升,法治理念尚待进一步深入,对法和“法治”的领悟尚待进一步
12、升华。由此可见,大学生作为矛盾纠纷的直接当事人或相关方,其法治意识状况关系到以高校或大学生为中心的基层治理中,与大学生有关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数量、性质以及化解方式,甚至可以说,如果大学生具有足够的法治涵养,大多数矛盾纠纷将会避免或以平和的方式解决。二、校园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大学生法治意识状况,就事关未耒的基层法治化治理,也对现时以高校或大学生为中心的基层治理具有重要影响。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校园法治教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为深入了解校园法治教育现状,我们以H省为例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I(X)O份,回收有效问卷902份,回收率为90.2%。其中,性别比为男生占
13、62.78%,女生占37.22%,这与该省工科院校较多有关;因大二学生普遍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且社会性活动最为广泛,问卷调查以大二学生为主(64.56%),同时兼顾大一(14.33%)、大三(19.44%)、大四(1.00%)和研究生(0.67%);调研对象以非法学专业为主(92.18%),能够较真实地反映大学生对校园法治教育的普遍认知状况,调研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作为分析我国校园法治教育的原始资料。调查结果显示,尽管校园法治教育受到了一定重视,但与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以及基层治理中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一)法治教育定位模叔对于个人而言,法治教育是一种涵养教育,其
14、目的在于通过较长时间的集中学习教育,促使人们从认知层面升华到行动层面,从而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法律知识学习只是法治教育的一个层面、低级阶段或者说必经过程,终极目标是内化为个人的法治素养。目前,我国高校的法治教育普遍停留在知识层面,将法治教育定位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没有从更高层面对法治理论、法律原则、法学原理等这些更具根本性的问题向学生讲明讲透。由于法治教育目标模糊、错位或被矮化,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基本认知和兴趣。调查数据显示,尽管81.22%的被调查者认为大学生有必要学习法律知识,但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广泛,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的仅占55.27%,33.63
15、%的被调查者明确表示一般,是日常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一部分”,而选择几乎不用,法律只是一些抽象的理论的也达到9.54%。与此相比,表示对法律知识兴趣一般”的高达69.71%,选择“不感兴趣”和非常不感兴趣”的分别为13.36%和2.12%,仅有14.81%的被调查者表示“非常感兴趣,另一组数据您所在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的选项中,居于首位的是“学生积极性不高”(56.76%),比居于笫二位的“教学方式单一(38.03%)高出近19个百分点,进一步印证了大学生对校园法治教育的基本态度。因此,为什么要在高校开展法治教育、校园法治教官应当教给学生什么以及如何开展教育,这些已不仅仅是操作层
16、面的问题,更是涉及到高校法治教育目标定位的根本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作为“指挥棒”,便无法统一教师与学生的思想,无法引入高效的教育方式方法,无法达到法治教育的颈期效果。(二)理论教育实效欠佳自2005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合并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思修与法墓”)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必修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法治理论教育的任务。对此,36.30%的被调查者表示,除了思修与法基外,其所在高校未开设法治教官课,34.41%的学生表示“不知道”,仅有29.29%的被调查者表示额外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但在访谈中得知,这些所谓的“法治教育课1不仅是任选课,而且要么是部分学生选修了法律系所开设的一些课程(比如公司法律师实务等),要么是在一些公选课中附带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就业指导”课中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讲解,“创业指导”课中对创业法律知识的讲解等)。由此可见,大部分高校未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