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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鞍山市人民政府二O年十二月第一章总贝!1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实施成效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方针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管制错误
2、!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从严控制耕地数量减少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加大耕地补充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科学调控建设用地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统筹城乡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
3、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优化中心城区土地利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规划实施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创新规划实施的经济、技术手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提高规划公众参
4、与程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加速鞍山经济隆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鞍山市实际,制定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六)国土资源部
5、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七)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八)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九)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十)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三条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鞍山市行政辖区,包括市辖区(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土地总面积925235公顷。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第四条规划地位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
6、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实施成效第五条土地利用现状全市农用地737611公顷,其中耕地239360公顷,园地40614公顷,林地418636公顷,牧草地4113公顷,其他农用地34888公顷;建设用地9864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482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137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445公顷;其他土地88979公顷,其中水域38425公顷,自然保留地50554公顷。第六条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区域分异明显。农用地自西北向东南分为三个片区:耕地集中
7、分布在西北部平原区,林地集中分布在东南部山地区,园地集中分布在中部丘陵区;建设用地呈现一带多点的格局:全市50%的建设用地集中分布于鞍海经济带内,其余城镇用地自然形成间隔有序的布局。(二)土地利用程度高。全市土地利用率为90.38%,高于全省85.09%的平均水平。从土地利用的效益看,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及地均GDP产出均位居全省前列,土地利用效益较好。(三)矿业用地分布广泛。鞍山市矿产资源丰富,铁矿、菱镁矿、滑石及玉石等矿产储量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矿业用地多且分布相对集中,已形成南北两个矿业用地区片,矿业用地总面积占全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以上。第七条上轮规划实施成效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
8、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强化规划调控和引导,实施成效显著:(一)切实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上轮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健全了耕地保护体系,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落实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无序扩张,19962005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幅度远高于建设用地增长幅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三)重点保障了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除为上轮规划内国家重点项目提供用地外,还为沈大高速公路扩建、国家粮食储备库等上轮规划外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提供了用地,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占到全部新增建设用地的26%,有效保证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四)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有序实施退耕还林5350公顷、矿区土地复垦1350公顷、沙化土地整治3100公顷,土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第八条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一)建设用地分布与人口集聚形态不协调。鞍海经济带内以全市50%的建设用地集聚了全市70%的人口,人地矛盾突出;鞍海经济带以外,分布着全市50%的建设用地,但仅承载了全市30%的人口,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挖潜潜力较大。(二)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较严重。鞍山市东南部山区为长白山余脉,西北部平原临近科尔沁沙地南缘,特殊的地势地貌及废弃矿山土地
10、复垦不及时等造成东南部山区水土流失较严重,西北部平原部分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地沙化。(三)废弃矿山土地多且复垦压力较大。鞍山矿业开发已有百年历史,2005年,全市生产及闭坑矿山企业总计744家,总占地15320公顷,可复垦废弃矿山土地面积6170公顷,由于技术、资金等因素限制,复垦压力较大。第二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九条发展机遇(一)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为鞍山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外部动力,使鞍山在更高层次上承接区域经济发展辐射和产业转移,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二)沈阳经济区的建设加速了鞍山经济隆
11、起带建设步伐,必将推动达道湾新城、海西新城、汤岗新城、腾鳌新城、牛庄新市镇即“四城一镇”建设,加快城市化与城镇化、工业化与产业化步伐,为促进产业用地集聚和土地利用效率提升提供内生动力。第十条面临挑战(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规划期内,鞍山市各项建设不可避免的要占用一部分耕地,在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保护耕地形势将变得更加严峻。(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沈阳经济区建设以及全市城镇化、工业化高峰的到来,建设用地需求将呈现突破性增长。未来十五年,在保证耕地红线、保障生态建设的双重压力下,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会变得异常突出。(三)城乡土地利用统筹协调亟待改善。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促
12、使城镇用地增加速度明显加快,但农村居民点并没有显著减少,独立工矿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零散,粗放利用现象仍然存在,城乡土地利用统筹协调亟待改善。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方针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围绕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经济隆起带建设、鞍辽都市区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实现保护耕地、资源节约、统筹协调、和谐发展。第十二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谐鞍山的建设目标,创新土地管理模式,统筹城乡之间
13、、区域之间、近期远期之间的各业用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十三条基本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中低产田的改造,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资源保障。(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按照“五个统筹
14、”和构建“和谐鞍山”的要求,协调各业各区域用地,重点保障鞍海经济带经济隆起用地,保护西北部平原优质耕地,保证东南部山区生态建设用地。因地制宜,规划国土开发新格局,使土地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理配置生产、生活和生态建设用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鞍山。(五)强化土地宏观调控。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加大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力度,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第十四条总体目标有效保护、科学开发、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落实省规划下达的各项指
15、标,保证全市耕地数量总体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十五条主要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面落实省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施数量与质量的双重保护。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239000公顷和238000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6027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率不低于86.67%,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二)科学发展用地得到保障。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类用地,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经济隆起提供用地保障。2006至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分别控制在4200公顷和87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41平方米以内。(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农用地规模有所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其他土地得到合理开发。至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