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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工作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广东省宜耕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服务及耕地保护政策研究(1210-2241YDZB4734)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
2、项约定如下:1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承担本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2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牵头负责本项目总体统筹工作,牵头负责耕地战略储备制度研究报告、耕地易地代保制度研究报告、耕地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报告编制。(2)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
3、限公司牵头负责本项目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研究报告编制,同时,配合参与耕地战略储备制度研究报告编制及其他协助工作。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项目金额分配如下: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分配金额人民币壹佰零肆万捌仟伍佰元整,(小写:.00元),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分配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小写:451500.00元)。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作费用(如中标服务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成果打印费、专家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按项目金额分配比例分摊承担。五、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六、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八份送采购人两份,联合体成员各三份。联合体牵头方全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联合体成员全称: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