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项目部生产指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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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站项目部生产指挥管理办法为了充分、更好地利用生产资源,最大地发挥资源潜能,规范生产计划的严肃性,充分发挥生产协调管理部门的职能,使生产指挥系统紧紧围绕“掌握全面、抓住重点、科学调度、严格制度、强化管理、确保计划”这个主题来开展工作,以确保我部承建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该管理办法,望各单位遵照执行。(一)总则1、生产部公室代表项目部全面协调前方生产,各单位均应服从安全生产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牢固树立全项目部一盘棋思想。2、生产部有权直接指挥前方所有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对不服从者,一次将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从严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3、生产部是项目部前方施工生产的领导

2、协调组织者,是代表项目部行使职权,各单位的前方指挥人员必须服从工作的协调与安排,对安排或协调有不同意见,有保留向项目部主管领导反映意见的权利,无拒绝接受安排的权利,否则对所在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4、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好交接班,以便于更充分地安排本班的人员分配和机械使用。5、所有前方施工人员,应按项目部规定时间进入作业现场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否则,对个人罚款100200元/次,影响严重者加倍处理或追究责任;若集体出现此现象的,则给所在单位5001000元/次的罚款,同时给当班领导200元的罚款。6、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发现酒后上班者要及时让其退出施工现场

3、,并对个人罚款100元/次,单位罚款500元/次。7、各施工单位对机械的调动,必须提前一个班向安全生产部申报。由安全生产部视其生产的轻重缓急程度给予安排,以保证机械的合理调配。8、施工单位机械指挥人员,要提前到位。不按时到位的,对个人罚款50元/次;指挥过程中,离岗的对个人罚款100元/次,单位罚款500元/次,离岗期间发生事故,由机械指挥人员承担责任。9、机械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如发现违章指挥者,则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处理。10、施工人员严禁将闲杂人员带入施工现场,查出一次罚款50100元/次。11、各施工单位、架子队的领导离开工地必须经安全生产部同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

4、离开工地。否则,私自离开工地一次对单位罚款500元/次。12、各前方施工单位必须实行施工挂牌制,标明:主管领导、技术负责、安全负责、安全员、承担施工项目、施工工期等。13、各施工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将给该施工单位罚款IooO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者,加倍罚款。(二)作业时间规定1、前方施工单位按项目部规定的作业制进行施工安排:实行二班制:上午7:30-12:00,下午13:30-19:00,晚上如需加班,按现场施工情况而定。2、项目部现场施工人员用餐时间食堂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供应。特殊情况时,由生产部通知用餐时间及人数,其它时间不得向职工供应;否则,对食堂给予200

5、元/次的罚款。3、对提前离开工作面到食堂或后方用餐人员,给予个人50元/次的罚款。4、对于正在开盘浇筑的仓号,碎浇筑、拌和、拉运、吊运、试验、质检等单位必须要安排好人员,实行轮流就餐。哪个环节对仓号浇筑产生影响的,对所在单位给予300元/次的罚款,造成仓号停盘的将给2000-10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其返工的全部费用。(三)生产指挥协调奖罚规定1、前方施工单位每月能够很好地服从生产部指挥和协调,经考核以后每月奖励:10002000元;其他辅助单位及部门每月根据考评情况奖励500-1000元。此奖每月由生产部主任、值班主任及主管领导考核评定。2、对突击急、难、险任务的施工单位,当班值班主任有

6、权给予200500元的奖励,经生产部主任、主管经理签字后即可生效。3、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生产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影响生产者或未经生产部同意,私自安排机械干零活者将以下列条款给予处罚:(1)未经生产部同意,私自对施项目部域停电(水)者(特殊情况除外),一次罚款300500元。因停电造成设备、电器等事故的除一次罚款IooO元外,同时承担全部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领导责任。(2)未经生产部同意,私自调动机械设备者,一次罚款200500元。(3)租赁的重机设备必须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施工,发现一次罚款100O元。(4)上述各条未涉及但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它问题,一次罚

7、款5002000元。4、在浇筑过程中要严格、准确控制碎料。因特殊情况造成多料时,对要料单位处5002000元/次的罚款,多余碎料必须由安全生产部和工程部协商安排处理,不能造成废料。碎浇筑拉运单位无权私自处理。否则,由处理者承担其全部费用,并罚款20005000元/次。5、进入施工现场拉运碎车辆必须挂牌拉料,以避免混料。拉运石渣的车辆必须编号,喷涂在醒目位置。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强行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100o元/次。6、后方职能部门使用零用工时,须经生产部同意。否则,发生任何零工费用不予签认,计财办不予结算。7、上述对施工队的罚款,将在每月项目部的对下结算中扣除。(四)施工机械设备管理1、

8、机械设备管理:(1)施工机械保养、维修时间不得占用作业时间,否则,罚款200500元/次。(2)施工机械出现故障,必须及时通知安全生产部调度,机械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无法修复时应通知安全生产部调度。否则,罚款200元/次。(3)所有施工机械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在制定范围内进行作业。(4)生产部根据项目部设备检修计划统一安排大型设备检修,运行单位临时需要检修时可向生产部申请检修时间,不得私自安排,否则每次罚款200500元。(5)大型起重设备要加强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6)施工中出现设备间的干扰情况,施工单位当班主管必须及时通知安全生产部协调。各施工单位对协调结果

9、必须服从,对拒不服从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7)机械遇到突发事件或事故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并积极采取措施在生产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8)对施工现场安排自行其是,导致生产混乱,每次罚款30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机械设备签认原则(1)凡能以量计的项目均以量计。工程部、计财办审核结算。其余项目,如临时前方小型项目等由生产部安排,计财办审核结算。(2)无法计量的按零用台班签认,遵循谁家用谁家签的原则,应由其它施工责任单位承担的,生产部签认转到责任单位。(3)签认单必须注明机械型号、名称、日期、班次、工作内容及工作情况、施工部位、工作时间及有关说明等并当班签

10、认,否则,不予签认。(五)生产调度会制度1、前方所有施工单位领导,于每天早晨7:30到前方调度室召开会议。对当班计划安排、施工人员情况及需解决、协调事宜在签到本上记录,生产部根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对不能按时参加的单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2、为加强前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各施工单位每班必须有一名副队长或值班队长进行值班,对当班本单位的工作进行安排、协调、指挥,是当班的全权领导者。如缺岗、脱岗、睡岗,按职工处罚的5倍给予处罚。3、周一晚上20:00的生产调度计划会,项目部所属单位、机关部门及施工队等主要领导必须参加,未参加者给予个人100元/次、单位罚款500元/次、迟到则个人罚款

11、50元/次。(时间如有临时改动、另通知)4、项目部临时安排的生产会议以通知时间为准。(六)施工计划管理规定施工计划执行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为使项目部施工计划有效贯穿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合理安排、均衡施工,规范生产计划的严肃性,特作如下要求:1、生产部依据月计划进度安排,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周计划的详细安排,按周计划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随周一生产计划会一并下发。2、施工项目按周计划完成不奖不罚,每超计划5%奖励300元,每拖后计划5%罚款600元,以此类推进行奖罚。3、各施工单位按完成的层数进行考核,周计划内间数按期完成每间奖励500元,完不成每间罚款IOoo元,超计划完成每间

12、奖励5001000元。4、上述未提到的其它项目,按周计划所列项目进行考核,完成周计划每项奖励200元,重点部位每项奖励500元;否则予以2倍罚款。5、周计划中注明必须完成的确保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计划规定时间完成。完成后,视单项工程量大小奖励5001000元。否则,每拖一个班罚拖延工期费500元,以次累计,并在生产调度会上解释清楚未完成计划的原因。(七)水电管理1、供水、用水单位责任划分:施工单位生产、生活用水原则上自行支付。2、供电、用电单位责任划分:施工单位生产、生活用电原则上自行支付。3、用水管线,必须敷设整齐,未按要求布置的每次每处罚款100200元。4、用电单位应加强巡视、维护高、低

13、压输电线路及配电设施,防止停电事故的发生。因不负责任造成停电的予以2000元罚款,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5、施工单位每天应及时开、关相应工作面的照明灯、用电设备,否则每盏罚款50元/次。6、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供电设施的保护,由于保护不妥善对施工造成影响,责任单位予以2003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八)上述各项规定由生产部监督考核落实,经生产部主任签字,项目部主管领导签发后加盖公章生效。项目部财务办根据奖罚单与施工单位兑现。施工单位必须兑现到个人,并将奖罚单反馈到财务办公室。由财务办从当月工程结算款中兑现。(九)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项目部生产部。(十)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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