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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余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及依据起草背景:2021年9月,市第九次党代会将组建公立医院集团列入工作报告。2023年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3)27号);5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委公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将我市列入81个试点城市之一。起草依据: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二、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
2、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新余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明确工作目标:到2023年7月底,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医疗资源供需更加匹配,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统筹城乡、资源共享”“转变职能、放管结合”“三医联动、六医统筹”五个原则,稳步
3、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16项任务。一是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第1-3项)。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疾病谱、医疗资源现状等因素,将市中心城区划分为3个医疗服务网格,每个医疗服务网格分别组建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组建新余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覆盖新余高新区全域,渝水区所辖仙来、沙土、仰天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罗坊、姚好、南安、新溪、北岗等5个乡镇卫生院。组建新余市中医院医疗集团,覆盖渝水区所辖城南街道胜利南路、通州办抱石路等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和珠珊、界水、下村、水北、鹄山、人和等6个乡镇卫生院。组建新钢中心医院医疗集团,覆盖渝水区良山镇中心卫
4、生院、袁河办白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女湖区全域。新余市妇幼健康紧密型医共体和新余市妇幼健康专科联盟,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包括渝水区妇幼保健院。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钢中心医院根据自愿原则至少加入新余市妇幼健康紧密型医共体或专科联盟。城区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加个一个城市医疗集团。二是形成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第4-7项)。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为城市集团建设的最高决策机构。推进医疗管理、运营管理和信息管理一体化,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责权、资源、业务、机制协同体。三是构建城市分级诊疗新格局(第8-13项)。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将至少1/3的门诊号源和1
5、/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推动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沉符合条件的二、三级医院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加强医防协同,建立防治结合新模式。深化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服务。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统一集团用药目录,探索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四是建立城市医疗激励约束新机制(第14-16项)。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切实保障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改革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分别核定市级、县级和基层卫生机构编制,由城市医疗集团统筹使用。合理确定内部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创新分配机制。第四部分:工作安排。根据国家工作方案时限要求,列出了20232025年各阶段工作内容,包括启动、实施、完善三个阶段的具体安排等。第五部分:组织实施。对各区、市直部门、城区各公立医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