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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征求大件运输许可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交公便字(2019)100号),为加强大件运输车辆公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结合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实际情况,制定大件运输护送方案(模板)供参考。大件运输护送方案(模板)一、基本情况本承运人(申请人)本次承运货物(货物名称),采用牵引车(牌照)、1车(牌照)运输,车辆装载货物后车货总体的长、宽、高分别为一米、米、米,车货总质量为一吨,运输起点(起运地)为、讫点(目的地)为,行驶路线为,为保证运输过程的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护送方案。二、护送
2、车辆配置大件运输企业对三类件进行护送时需要配备1辆护送车辆,其中货车货总长超过50米或宽度超过5米或总质量超过120吨的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需配备至少2辆护送车辆,前后各1辆护送车辆,必要时需增加1辆护送车辆并排位于大件车辆后方。前车负责探路示警,提前掌握车前路况,及时提醒重车组行驶路线变化、合理规避道路障碍、遇突发情况-指示应急停车、协调疏通交通堵塞、双向车道过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临时管制对向交通等。工作原则:及时预警、合理指挥、防微杜渐、开辟通路。后车负责隔离押运,保持与重车组的合理安全距离,警示后方社会车辆,重车占道行驶或居中通过桥涵时封控后方交通,控制社会车辆的危险变道、强行
3、超车,观察重车组及货物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机械故障、绑扎失效等影响安全行驶的危险因素等。护送车辆须符合相关要求,应安装明显提示警示标识。护送车辆应在车体两侧喷涂或张贴“公路大件护送”字样,表明车辆性质为公路大件运输护送车辆。护送车辆需配备以下装备:(一)三角警告牌(不少于2个);(二)反光锥(不少于20个);(三)有反光功能的安全告示牌、停车楔(不少于2个);(四)救援绳索、千斤顶、消防钳、灭火器和医用急救包等安全救险器具;(五)通信设备(每辆护送车配备2个对讲机)。三、护送人员配备(一)护送人员配备要求:1辆护送车辆应配备不少于2名大件运输护送人员(含驾驶员)。表一护送人员明细表姓名身份证号码
4、驾龄护以岗位职责表二护送人员身份证及驾驶证身份证照片(正面)(反面)驾驶证照片(二)护送岗位人员职责护送总指挥:全面负责大件车组运行护送工作,熟悉掌握运输方案及运输路线情况,统一指挥探路组和押运组车辆人员的行动,处理护送过程中的突发应急事项。探路车驾驶员:负责探路车辆的安全驾驶,保持探路车与重车组的安全距离,提前到达特殊路段,配合探路安全员做好各项开道工作。探路组安全员:负责按照护送计划探路开道工作内容,指挥探路车做好开道工作,根据探路情况及时联系随车人员实施安全驾驶,及时联系押运安全员做好押运车辆的配合工作。押运车驾驶员:负责押运车辆的安全驾驶,保持押运车与重车组的安全距离,实施必要的占道保
5、护。押运车安全员:指挥押运车做好隔离护送工作,负责观察重车组行驶状态及后方社会交通情况,及时联系随车人员,提醒避让后车。通过特殊路段需要临时交通管制时,指挥后方车辆有序停车避让。及时联系开道车安全员,通报重车通过情况。(三)护送人员上岗要求:护送人员在执行护送任务时需要穿着前后有明显反光标识的专业服装并携带专业护送器具(如闪光指挥棒、闪光肩灯、闪光胸牌灯安全器具,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红外线测量仪、测量标杆、卷尺等测量工具)。(四)护送人员能力要求: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等培训,熟悉大件
6、运输特殊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四、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路线情况说明须包含全程线路图(或分省线路图)、起点、途经站点、中途拟停车休息站点、终点等是否已提前进行现场踏勘,运输路线是否满足通行条件。五、护送操作细则(一)一级和高速公路护送细则1 .通过收费站,应按指示行驶称重车道、超宽车道,注意观察车辆通过称重设备及收费站建筑物时的安全,行驶速度5kmh;2 .正常道路行驶,按照交通规则靠外侧货车道行驶,非必要不占道。应注意保持与车道外侧护栏的安全距离,非必要不占据应急车道,行驶速度应控制在60kmh至80kmh范围内。爬坡路段低速行驶时应加强后方车辆的应急示警,押运车应拉大与重车组的间隔,
7、提醒后车及时减速,保持安全跟车距离。3 .通过空中障碍,超高车辆通过高速门架、高空标志标牌、跨线桥梁或其他跨线设施时,应提前减速,确认距离安全后匀速通过,必要时可提前选择高空安全距离更大的车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占道通过。4 .通过桥梁,重车组通过桥梁时应择机单车通行、居中通行、匀速通行,且必须保证桥上无其它重车、货车通行,不得在桥梁上实施提速、减速,避免对桥梁产生过大冲击,大件运输车车速应小于5kmh行驶。通过跨距较大的桥梁时,应通过押运车占道控制,拉大车队距离,保证单车通过单跨桥梁。严禁在桥梁上超车、会车。5 .通过隧道,重车组通过隧道时应根据车道布置情况合理选用车道行驶,警示灯光、标志必
8、须醒目有效。押运车辆应适当拉大在隧道内行驶时的安全距离,非必要不得在隧道内停车、变道,因隧道施工、交通事故必须变道行驶的,须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变道行驶。6 .通过匝道,重车特别是超长车组在上下高速匝道时,应低速缓慢通过,确保车组转弯平缓,注意与路侧护栏的安全距离。通过双向行驶匝道时,应鸣笛示警,安全避让对向车辆后通过。7 .通过城镇,重车通过城镇路段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通过城市立交时,应由探路车提前观察城市道路交通情况,择机安全通过。8 .通过一级路平交道口时,应优先服从交通灯信号指挥,提前减速停车,观察安全后通过。(二)二级以下公路护送细则1 .正常道路行驶,按照交通
9、规则靠外侧货车道行驶,非必要不占道。行驶速度应控制在30kmh至60kmh范围内。通过双向单车道路段时应择机通过,避开交通高峰期。连续行驶造成后方车辆拥堵达严重时应选择合适位置靠边停车,便于社会车辆通行。爬坡路段低速行驶时应加强后方车辆的应急示警,押运车应拉大与重车组的间隔,提醒后车及时减速,保持安全跟车距离。2 .通过空中障碍,超高车辆通过高空标志标牌、跨线桥梁或其他跨线设施时,应提前减速,确认距离安全后匀速通过,必要时可提前选择高空安全距离更大的车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占道通过。3 .通过桥梁,重车组通过桥梁时应择机单车通行、居中通行、匀速通行,不得在桥梁上实施提速、减速,避免对桥梁产生过
10、大冲击。通过跨距较大的桥梁时,应通过押运车占道控制,拉大车队距离,保证单车通过单跨。开道车、押运车应分别做好桥梁双向交通临时管制,待重车组安全通过后,有序放行社会车辆。4 .通过双向隧道,重车组通过双向隧道时应根据车道布置情况合理选用车道行驶,警示灯光、标志必须醒目有效。遇双向单车道隧道时,应由开道车、押运车做好隧道两端的临时交通管制,待隧道内车辆全部驶离隧道后,单车通过。非必要不得在隧道内停车、变道,因隧道施工、交通事故必须变道行驶的,须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变道行驶。5 .通过村镇,重车通过村镇路段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及集镇赶集日,通过村镇路段时应由探路车提前探明路况,提
11、前劝离占道车辆、清理占道物,择机安全通过。必要时应通知村镇交通警察协调管制。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押运车辆应严密观察人员、禽畜活动情况,及时阻止靠近重车。6 .通过二级以下道路平交道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提前减速或停车,确保路口安全后通过。六、异常情况处理(一)突发交通事故应及时停车、保护现场、查看人员伤亡、车辆或其他交通设施受损情况,第一时间拨打报警救援电话,通知交警、交通执法、保险公司、公司领导并开展必要的自救措施,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根据救援力量的统一指挥,采取各项施救措施。轻微事故应拍照留证报警后先行将车辆停靠路边,保证社会交通的正常通行。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
12、抢救伤员,并迅速报告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二)自然灾害遇到自然灾害,如影响运输安全的雨雪冰冻、大雾天气、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应选择就近安全区域靠边紧急停车、人撤离、拨打报警电话做好车辆防护,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其他车辆避开灾害现场。(三)运输车辆故障运输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后,应及时靠边停车,在车组前后各50米至100米距离摆放锥筒、三脚架等警示设施。对车辆实施应急检查,根据故障情况开展应急修理或通知专业维修救援单位等候修理。停车检修时间长,对社会交通影响较大时应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支持,进行必要交通管制。故障较大,无法继续行驶时,需尽快调遣其他车辆设备进行更换。(四)大件设备紧固松动移位当押运车辆发现大件设备有加固松动、货物移位时,应及时通知开道车就近选择合适停车位置,并通知大件车驾驶员缓慢减速、靠边停车,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次生事故。押运车应及时警示后方车辆减速、停车,避免追尾。车辆停止后应对货物位置进行复位,检查加固工具、更换损坏工具,重新实施加固捆扎。所有安全隐患排除后,恢复正常行驶,并定期停车检查加固情况。需要长时间停车或占道施救时,必须报告公安交管部门,配合做好安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