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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南京荣美嘉美美容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荣美嘉美美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京荣美嘉美美容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5-320114-89-01-21439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西片区绿地之窗商务广场A-3幢1室地理坐标经度:118度47分度.368秒,纬度31度58分19.99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5专科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
2、)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其他类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雨审批备202179号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3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面积2946.49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1)与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本
3、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南京南站西片区绿地之窗商务广场,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1474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域范围内。与本项目较近的南京市生态红线管控区域为项目西北侧的雨花台砂砾石层自然保护区,距离为2.7km,北侧雨花台风景名胜区,距离3.5km,均不在管控区范围内,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根据2020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
4、03。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编制了南京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针对空气质量达标水平较低的问题,提出来深度治理工业废气污染,从源头控制餐饮油烟污染,编制全区各类污染源清单,制作污染源分布图,开展汽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和喷漆房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将进一步控制Qa的排放量,未来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日益改善。地表水环境:根据2020年南京市质量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2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11I类及以上)断面比例100%,无丧
5、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声环境:根据南京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域标准。本项目租赁区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城东污水厂;高噪设备经减震降噪后满足排放要求;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处置、医疗废物等危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150号)中关于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
6、生活水源、用电均为市政供应,在供给能力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靠近秦淮新河,附近水系发达、水量充足,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Mo表Ll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是否属于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2属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7、规划中规定的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以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属于3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宁委办发2018J57号)不属于4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2020年版)中限制和禁止之列不属于5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项目不属于6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项目不属于7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属于8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不属于9国家、江苏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属于10属于长江经
8、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中禁止条款不属于11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禁止准入类项目不属于(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宁环发(2020)174号),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南京南站西片区绿地之窗商务广场,属于南京市中心城区(雨花台区),属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
9、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与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其重点管控要求与本项目的相符性见表i-2o表1-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管控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论证(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本项目所租赁房屋性质为商业,项目为营利性美容医院,为周边居民提供医美服务,故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相符(2)根据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名录(2018年版),在执行全市层面禁限措施基础上,执行雨花台区的禁止和限制目录项目属于Q8415专科医院,主要
10、进行医疗美容服务,不在禁止引入、限制引入清单内。相符空间布局约束(3)根据关于对主城区新型都市工业发展优化服务指导的通知,支持在江南绕城公路以内的高新院区、开放街区、商业楼宇、工业厂房以及城市“硅巷”,建设新型都市工业载体,发展以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与装配、个性产品定制为主的绿色科技型都市工业。不涉及相符(4)执行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发(2015)251号)相关要求。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禁止准入类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11、产生医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在接管污水厂内平衡。相符(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设置雨污分流管网,污水管网已与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噪声经有效措施减噪;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噪声经有效措施减噪;项目医疗废水处理设备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污水,本项目员工就餐外购,经营场所无餐饮设施,无废气产生。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
12、务业用水。项目属于Q8415专科医院,主要进行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用水量小,不属于高耗水服务用水。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的要求。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1)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属于专科医院,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本项目为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中第5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V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对
13、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本项目属于许可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2)用地规划相符性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本项目租赁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西片区绿地之窗商务广场A3幢1室(见附件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根据以上房屋的产权证明,本项目所租赁房屋性质为商业。本项目为营利性美容医院,为周边居民提供医
14、美服务,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房屋用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综合医改试点市建设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21号的通知可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流程,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第三条中“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存量房产开设医疗机构,发展健康服务业,对存量房产仅做内部改造、不新建扩建原有用房的,土地用途、规划用途可暂不改变,本项目仅对房屋内部进行改造,新建专科医院(美容医院),不新建扩建房屋,且本项目已取得雨花台区发展和改革局赋予的项目代码(详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京市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选址合理可行。(3)与南京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相符性根据南京
15、市印发关于南京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第18号)中“(一)规划总体框架”:将全市分为控制发展区和鼓励发展区两类地区。控制发展区内,对现有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鼓励发展区内,随着未来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积极鼓励引导新增资源向该地区倾斜。根据南京市医疗资源现有分布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明城墙以内空间为控制发展区;明城墙以外空间为鼓励发展区。本项目位于雨花台区,属于鼓励发展区,因此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4)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