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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二、市政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至!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革命老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
2、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三、市政府工作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的准则。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五、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六、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七、副市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副市长实行工作互补制度,因公外出、休
3、假期间,由互补的另一方代行公务接待、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处置突发事件等职责,代行审签紧急公文。八、市长离信期间,受市长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九、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十、市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实行党政分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市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在本部门、单位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职o市政府各部门强化程序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各尽其责、顾全大局、改进作风、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
4、工作任务。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十一、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各项工作中争先进位谋出彩。十二、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加强预期引导。强化政策学习研究,积极争取利用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风险防范,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强化重点项目推进,坚持和完善重点项目周例会机制、领导分包联系机制、
5、督促协调推进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考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基础、粮食生产、区位交通、绿色生态、人口规模和文化资源等优势,奋力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核心区、淮河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践行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构建内陆开放高地和全国重要红色文化高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十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
6、、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十五、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逐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科学治污、
7、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信阳。十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政府职能边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完善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一网统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书记市长企业家恳谈日制度,完善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建立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实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十八、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构建统一领导、权
8、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依托政务值班平台构建应急指挥体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十九、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用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四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二十、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
9、要,按程序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议案,制定、修改或废止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提请市政府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审议的政府规章草案,由市司法局审查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由市司法局承办。二十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以良法保障善治。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确立的制度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备而不繁,简明易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政府规章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日。凡是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
10、切相关的,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立法协调,对经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由市司法局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市政府规章实施后要进行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二十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原则上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必要时由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涉港澳台侨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市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市政府批
11、准。严格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增加本部门权力或减少本部门法定职责。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提请市政府审议的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审核,起草部门报送市政府前,应当先由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司法局负责对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审查中发现存在与上位法抵触、规定不适当或超越权限、程序
12、违法的,应当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由市政府予以改变、撤销。二十三、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规则,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由市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跟踪督查整改发现问题。涉及行政处分的,经市政府同意移交市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市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二十四、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十五、本市国
13、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重大规划,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事项,大额度资金分配使用,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社会管理重要事务,地方性法规议案和市政府规章等,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二十六、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下级或基层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涉及机构、编
14、制及经费问题的,应严格控制和把关,除有关专门文件外,其他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对机构、编制及经费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二十七、市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二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主动谋划政策举措,解决矛盾问题,加强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
15、实责任,加强政策配套,加强协同攻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由牵头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办公室应加强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督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检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动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二十九、市政府及各部门应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
16、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三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三十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三十二、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应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三十三、积极回应关切。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加强政务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