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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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指导和规范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应对和有效控制野生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野生动物疫情对野生动物资源、公众生命健康的危害,维护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突发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域内野生动物疫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对野生动物资源和公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四、基

2、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加强协作。发生疫情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乡镇、街道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快速有序应对野生动物疫情。科学防控,区域联动。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开展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强化技术保障。加强疫情发生地和受威胁地区联动防控,防止野生动物疫情传播扩散。加强预防,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野生动物疫情的意识。(二)疫情分级根据野生动物疫情的种类、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和疫情流行趋势等情况,按

3、国家林草局的分级标准,将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1.特别重大(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野生动物疫情:(I)野生动物种群中暴发I类野生动物疫病引起的疫情,并呈大面积扩散趋势,且可能对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我国尚未发现的或者已消灭的动物疫病在野生动物种群中发生,且可能存在扩散风险;(3)全国2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发生同种重大突发野生动物疫情(II级),并有证据表明其存在一定关联,且呈大面积扩散趋势;(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的其他情形。2 .重大(I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野生动物疫情:

4、(1)野生动物暴发11类野生动物疫病引起的疫情,并呈扩散趋势,且可能对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造成威胁;(2)一个省(区、市)的2个以上地级行政区域内发生同种较大突发野生动物疫情(I级),并有证据表明其存在一定关联,且呈大面积扩散趋势;(3)省(区、市)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3 ,较大(II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野生动物疫情:(1)野生动物暴发In类野生动物疫病引起的疫情,并呈扩散趋势,且可能对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造成威胁;(2) 2个以上乡镇内发生同种一般野生动物疫情(IV级),并有证据表明其存在一定关联,且呈大面积扩散趋势

5、;(3)市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4 .一般(V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野生动物疫情:在一个区(市、区)内,发生I、II、III类野生动物疫病以外疫病引发的疫情,并呈流行扩散趋势。(三)组织指挥体系1.应急指挥机构区政府建立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区范围内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5 .成员单位职责(1)区委宣传部:负责网络信息监管和舆论引导,做好与野生动物疫情有关的新闻报道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疫情期间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对相关区域实施封锁和解除封锁建议,提出启

6、动、终止本预案的建议。负责对野生动物资源及栖息地保护管理,对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及相应监督管理。负责野生动物的检验检疫和异常死亡野生动物的检测工作。(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线上线下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以及为交易、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的交易场所实施监督管理。(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保障疫区内人员健康安全,负责人感染野生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救治。(5)区发改局:负责野生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6)区公安分局:负责疫区治安管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治安稳定。(7)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所需经费。(8)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野生动物的运输、携带、寄递监

7、督管理。(9)区商务局:发生野生动物疫情期间,负责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维护市场秩序。(Io)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相关执法。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开展相应工作。3 ,应急专家组区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协调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为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服务。4 .应急处置预备队区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协调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建应急处置预备队,负责本辖区或协助其他区域的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警具体工作。(四)疫情防控和发布1 .监测防控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

8、局和市林业局统一部署,做好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应防控工作。2 .信息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应当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其隐患,经有关专家调查认定为疑似野生动物疫病的,接报单位应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时报区政府,并通报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3 .疫情发布野生动物疫情信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五)应急响应1.应急响应原则(1)从快从严,快速反应。发生野生动物疫情时,市、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按照疫情级别作出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尊重科学,有效反应。野生

9、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应在有效控制疫情发生范围的前提下,采取边处理、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从源头控制疫情扩散。同时,要根据野生动物疫情发生规律和可能发展趋势以及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升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3)保护优先,依法处置。应当避免扑杀野生动物。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野生动物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 .应急响应启动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农业农村局向区政府和上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报告,启动本预案。3 .应急响应措施(1)特别重大(I级)野生动物疫情特别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后,在国家、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指导以及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重大(11级)野生

10、动物疫情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后,在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较大(In级)野生动物疫情较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后,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4 4)一般(IV级)野生动物疫情一般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后,疫情发生的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区政府。4 .应急响应终止自疫情发生区域内最后一头(只)发病野生动物及其他有关野生动物和产品按规定处理完毕起,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时,启动应急响应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关

11、专家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 .善后处理(1)后期评估野生动物疫情扑灭后,承担应急响应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对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报上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区政府。(2)奖惩措施区政府对在处置野生动物疫情行动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野生动物疫情的防控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6 .抚恤和补助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与应急处置行动的人员要给予适当补助。7 .灾后恢复野生

12、动物疫情扑灭后,区农业农村局在国家和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野生动物资源恢复工作。8 .应急保障(1)经费保障按照分级投入机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队伍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3)物资保障因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可向区政府或上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应急物资紧急调运。(4)科普宣传坚持科学宣传、宣传科学的原则,积极正面宣传,及时应对疫情舆情,解疑释惑,第一时间发出权威解读和主流声音,科学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做好防控宣传工作。(六)附则(一)预案管理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现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况,按新规

13、定执行。(二)术语疫源:指携带危险性病原体,危及野生动物种群安全,或者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的野生动物。疫病:指在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者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野生动物疫情:指在一定区域,野生动物突然发生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野生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严重危害,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或者可能对饲养动物和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事件。暴发:指在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野生动物患病或者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的现象。我国尚未发现的动物疫病:指新发现的动物疫病,或者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如疯牛病、非洲马瘟等。我国已消灭的动物疫病:指在我国曾发生过,但已扑灭净化的动物疫病,如牛瘟、牛肺疫等。I、II、III类野生动物疫病:见林业行业标准野生动物疫病危害性等级划分(LY/T2360-2014).受威胁区:指疫病从发生地通过野生动物活动或者人为因素等传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区域。本预案有关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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