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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要求,为确保全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证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制订本规定。一、预防性健康体检对象(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二)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生鲜乳收购人员、乳制品生产人员(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三)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五)直接从事供、管水的
2、人员(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六)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上述注册纳税地在的相关企业从事以上工作的从业人员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免费检查。二、检查项目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疾病流行情况,健康检查项目包括:部分脏器体征、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体检表见附件1)O有资质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名单见附件2。三、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建立从业人员健康
3、管理制度,加强健康管理工作。(一)按照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流程,有序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只对本单位已在岗的从业人员和拟录用的新从业人员(控制在每新增岗位人员1:2人数以内)出具相关检查申请证明,不得随意扩大受检人员范围。发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将不属于免费体检的对象伪造成免费体检对象的,按照非法套取财政资金相关规定予以查处。(二)相关岗位不得录用患有可能造成疾病传播的人员,同时应当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将检查不合格人员调离相关岗位。(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和考核,并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将个人的健康证明存档备查,个人健康档案保存时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无规
4、定的,有关考核资料等至少留存一年。四、体检办理流程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遵循“属地管理、集中办证、优化服务、有序体检”原则。有资格开展的健康检查机构,在开展免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只接受注册纳税地在的用人单位申请,不再接受个人免费体检申请。具体流程为:(一)单位组织。用人单位统计本单位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后。L将相应资料填入从业人员免费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申请表(附件3),并加盖印章(个体工商户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按指印);2.同时随带从业场所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的经营主体资质资料或相关许可证任意一份);3.人员身份证原件。受检人员带齐上述三项申请材料到免费机构开展免费
5、健康检查。提倡用人单位与健康检查机构预约体检时间。健康检查机构需提供现场、电话、网上、手机公众号/APP等至少两种方式的预约服务。(二)登记核对。健康检查机构应制订科学合理的体检工作流程予以公示,或发放体检需知(模版见附件4),现场查验申请材料,核查体检申请单位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规范做好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录入。(S)开展体检(检查机构工作规范流程见附件5)。(四)领证。用人单位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获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领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五、体检经费保障(一)提供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所需经费按属地化保障原则,由属地财政给予成本性补偿。(二)体检工作量审核。区卫健局根
6、据从业人员免费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申请表、从业场所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领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始依据,统计相应工作量,并经汇总审核后,于每年年初预算编制前报区财政局。(三)经费预算和结算。区卫健局根据上年健康检查工作量所需资金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年终一次性结算,并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上年度应补经费。六、质量和资金监管(一)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内控机制,成立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督导组(附件6),负责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综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加强自身监督,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7、(三)将健康检查机构服务行为纳入定期检查、执法等监管体系。督导组每年至少组织人员开展1次以资金审查、质量控制为主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本设置条件、流程规范、服务质量等情况外,还需抽取不少于2%。比例的受检人员进行电话回访,视回访反馈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四)健康检查机构超出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反操作规程、出具虚假报告、随意增减检查项目和频次、不按规定报送检查结果等违法行为的,暂停免费健康体检服务资格,并由区卫健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健康检查机构弄虚作假、重复体检和报帐、诱导体检等情形,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8、资格。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有上述行为的,同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实施社会信用联合惩诫。七、其它事项(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根据杭州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二维码管理系统相应要求,由体检机构负责免费印制并在全区范围通用,有效期为一年。(二)鼓励利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维护和使用,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S)受检者遗失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其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原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补发的,原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核对相关信息,经核实无误后按原有效期限给予补
9、发。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得收取工本费。八、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职责。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实行免费服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高度关心,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体检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做好食品、奶制品、化妆品相关从业单位的政策宣传告知工作,指导督促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协同做好相关调查。区卫健局负责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牵头成立工作督导组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
10、决存在的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加强经费的绩效管理。(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免费体检机构要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免费对象、开展机构、办理流程等关键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做到用人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引导免费健康检查服务有序开展。(三)优化服务质量。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工作,履职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四)强化监督检查。对免费体检机构依法加强监管,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估,提高随机抽查频次,严防弄虚作假、扩大范围、徇私舞弊情况的发生,对发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调查、处罚、移送。(五)部门联合,积极探索健康体检信息化系统,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本规定自2022年1月22日起实施。在校学生健康检查工作仍按现行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