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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风、光电场(站)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建立、健全事业部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事业部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事业部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发电运营事业部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生产部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职责2.1 档案室的任务2.1.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2.1.2 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
2、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2.1.3 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2.2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2.2.1认真贯彻事业部技术资料及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2.2.2科学地管理各生产单位的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统计等工作。2.2.3遵守事业部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2.2.4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2.2.5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第三章工作
3、要求3.1发电运营事业部技术档案是指安全生产部及各生产单位在工程建设、后期运营、设备技术资料中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数据、台账、维护手册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书籍、资料等。3.2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生产部及各生产单位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管理工作中,保证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生产部及各生产单位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3.3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各生产单位应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集中统一管理各生产单位设备、基建、工程图纸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3.4每一个工程项目完成或告
4、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工程资料及图纸,并按事业部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相关工程资料及图纸加以系统的整理。3.4.1各生产单位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移交人员提供完整资料。3.4.2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3.4.3凡各生产单位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扫描PDF版一份,并经生产单位主管签字后,向生产部移交归档。3.4.4凡外来、外购回的图纸资料
5、,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某某前,各生产单位单位必须通知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3.5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3.5.1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3. 5.2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如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在已复制后并且达到保管期限的资料,销毁前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3.6 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3. 6.1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
6、类、编目、登记、统计,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4. 6.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上级主管审查;上级主管应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5. 6.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3.7 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3.7.1事业部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
7、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3.7.2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3.7.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3.8 技术档案的借阅3. 8.1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档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4. 8.2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事业部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
8、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生产部领导主管批准方能借出。5. 8.3经同意借出的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到期还未归还,由档案管理员根据所借资料的实际价值(各类书籍按标价、资料按制作价格)报各生产单位主管审查,批准后,上报至生产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事后借阅者如能归还所借档案,根据其时间的长短,可按处罚金额的1/2至全额返回。6. 8.4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
9、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其完整或损坏的程度及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处罚,由档案管理员报上级主管审查。3.9 技术档案的复制和技术资料的发放3.9.1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一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备份文件发放后,应及时复制补充完整。3.9.2生产数据、日常报表等,应分类归档,做好目录汇编o第四章考核4.1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而要求档案室重新
10、发放时,文件使用者应承担重复发放文件的资料费用,其金额按复制资料的实际价格核算,由档案管理员报上级主管审查。第五章附则5.1相关文件无5. 2相关记录无5.3附录5. 3.1本办法由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6. 3.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7. 3.2附件一: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附件一各风、光电场(站)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办法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序号业务管理部室管理流程核心业务审批职责授权额度及范围说明最终决策人员授权相关文件业务范围备注安全生产部制度文件的结构一编制标准一评审、批准、发布一培训I、宣贯及落实一维护一实施执行/安全生产部按管理办法定期对各风、光电场(站)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11、进行检查及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或授权人各风、光电场(站)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办法发电运营事业部所属各风、光电场站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跟鞋。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有事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