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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l目的为规范发电运营事业部及所属电场(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发电运营事业部及所辖各电场(站)。1.3 引用规范和标准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第十三号)1.3.2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第21号)1.3.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2*161号)第二章机构职责2.1 发电运营事业部总经理(负责人)是事业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2 事业
2、部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2.3 安全质量部是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事业部各部室、各场站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4 生产管理部是事业部所属各场站电力生产、设备管理的监督部门,对各场站实施电力生产、设备管理监督管理。2.5 经营营销部、综合管理部做好本部门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按照事业部领导要求做好安全质量部、生产管理部配合工作。2.6 各区域经理、各电场(站)负责人分别是各区域、各电场(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区域、各电场(站)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2.7 电场(站)负责人及安全员全面对各值(班)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考
3、核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督促各值(班)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电场(站)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2.8 各值(班)具体执行本规定中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第三章管理要求3.1 安全目标管理1 .1.1安全质量部每年对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指标,依据本部门各岗位职责对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岗位,安全质量部汇总各部门细化分解指标,组织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3 .1.2事业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与各场站负责人签订,场站负责人与场站运维、安保、后勤人员全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4 .1.3各部门负责每月对各部门员工的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记录报安全质量部备案。5 .L4安全质量部定期对部门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2 安全监督管理络3.2.1安全质量部实行逐级监督相结合的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安全质量部对各部门及各电场(站)进行安全监督,各部门依据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对各各电场(站)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各电场(站)对本场(站)各岗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必要时安全质量部可越级对各电场(站)有关岗位进行安全监督。3.2.2各部门行使本单位安全监督职
5、能,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和安全质量部的指导。3.2.3各电场(站)设专(兼)职安全员。对场站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安全质量部、各部门、场站专/兼职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管理监督络,行使各自的安全管理监督职能。3.3规程、制度3.3.1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股份公司和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定期开展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宣贯,检查和督导制度的落实。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修订,每年发布一次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3.3.2规程生产管理部建立规程审批管理程序,指导各电场(站)的规程管理工作。各电场(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的规程、规定和设计单位、
6、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各类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经事业部评审后,其授权人批准后下发执行。各电场(站)生产现场应保留唯一、有效的规程版本。生产管理部组织各电场(站)每年应对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生产管理部组织各电场(站)每3-5年对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书面审批程序。3.4安全例会3.4.1安全质量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对季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安全管理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对特殊管理问题进行决断,对下季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安委会由事业部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领导主持,安委会成员参加。3.4.2安全质量部每
7、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当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指导,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各部室应制定每月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每月30日将当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偏差或不足、下月的重点工作计划、责任人及时间上报到安全质量部。安全例会由事业部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质量部负责人主持,各部室负责人、区域经理、安全质量部专职安全人员参加。3.4.3场站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各值(班)重点通报电场(站)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检修开展情况,主辅设备存在的问题及已采取和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下月的主要工作任务计划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本月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重点总结。(事
8、件概况、原因分析、已采取和应采取的措施)等。当月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当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制定下月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场站应制定每月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每月30日将当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偏差或不足、下月的重点工作计划、责任人及时间上报到生产管理部。安全例会由场站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主持,场站全体人员参加。3.4.4生产管理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工作,保证各电场(站)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域经理、各电场(站)负责人参加。3.4.5安全质量部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及时
9、总结经验教训及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会议由安全生产责任人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3.4.6场站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接班(开工)前,场站负责人值长对前一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天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责任要落实到人,要结合当班生产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作业中的注意事项。班前会:每日生产作业活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召集作业班成员,详细交代作业程序、危险点、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班后会:值长应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现象,并做好记录。值班记录本3.5安全日
10、活动3.5.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各值(班)安全日活动由场(站)长或兼职安全员组织召开,每半月一次。场(站)长至少每月应参加一次安全日活动并检查活动情况;3.5.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应多种多样: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与会议精神并落实、案例分享、专项检查、演讲、知识竞赛等等。要求有具体的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场站负责人审核签字、留存。、组织相关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定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总结分析当月、本值班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值班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3.6安规培训、安全、
11、技术知识培训每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每周至少一次,按要求组织培训和保存培训记录。3.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7.1各电场(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由场站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带队对设备设施、环境、日常管理措施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安排整改,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3.7.2重大隐患治理要纳入检修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中,做到方案、责任人、时限、措施、资金“有无落实”。3.7.3所有排查出的隐患均应统计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中,每月30日前报安全质量部。3.7.4安全质量部、各电场(站)在每年年初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结合生产实际,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3.7.5每周应对
12、重要危险源对照制定的防范措施表进行检查,重要危险源检查记录每周上传pm.3.7.6每月场站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最少一次组织人员对电站生产、生活、环境、职业健康、设备实施、后勤、车辆、消防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记录上传pm。3.7.7安全质量部定期组织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技术部、区域经理等相关人员对所有电场站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并形成检查考核通报。3.7.8安全质量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落实,按季度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3.8安全生产检查3.8.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作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有效手段,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检查的
13、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突出重点、重视实效,以防止重特大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误操作事故和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和生产现场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好防汛抗震、防寒防冻、防火防盗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到各类专业检查与其他日常性安全相结合,提高安全检查的时效性。3.8.2春、秋(冬)季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春、秋(冬)季节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开展春、秋(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与安排进行,认真编制检查提纲,并重点检查规章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3.8.3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防汛、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交通安全检查、继电保护及
14、自动装置专项检查等)。结合季节与工作特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3.8.4节假日与重大活动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与工作安排,结合生产现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电和电场(站)的安全、稳定、可靠与经济运行。3.8.5其它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场站应按照电场(站)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认真进行落实整改。3.8.6事业部所有人员到场站均应检查涉及本岗
15、位安全管理职责和目标的相关项,形成检查记录,督促整改,汇总后报安全质量部备案。电场(站)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情况及时在电场(站)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认真监督落实整改,并将有关信息有负责安全的电场(站)安全的电场(站)管理人员记录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学习。3.9重要危险源监控与管理3.9.1电场(站)依据有关标准对电场(站)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要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3.9.2各电场(站)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申报、备案。3.9.3各电场(站)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管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加
16、强监控与管理。3.9.4每月上报至PM系统HSE模块的相应条目中。3.10交通安全管理依据发电运营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3.11消防安全管理依据发电运营事业部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3.12安全事故事件管理3.12.1严格按照事业部事故、障碍、异常管理办法进行上报、调查、处理。各电场(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设备异常以上安全事件、一般以上生产交通事故和其他一些影响安全事件后必须按要求报告安全质量部。3.12. 2各电场(站)要认真做好安全事件的经验反馈,建立有效机制,鼓励员工积极报告不安全事件,通过经验反馈和吸取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3.13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