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通告.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490337 上传时间:2023-09-2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通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通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通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通告.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通告尊敬的住户:您好!接布吉城管执法大队的通知,因四季花城小区内存在违规养犬情况,布吉城管执法大队将于近期到小区内对无证犬、大型犬、烈性犬进行清理,花城居委会、业委会在此特别提醒花城养犬户认真遵守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以免出现违反政府法规的行为,对他人的生活造成影响。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摘录条款如下:摘自规定第六条:市政府对犬类饲养、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销售犬。摘自规定第九条:只允许饲养一只小型玩赏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摘自规定第二十五条: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为犬只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2、为犬只

2、戴防护口罩;3、佩束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4、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摘自规定第二十七条:居民养犬不得妨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时,饲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摘自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未取得养犬许可证擅自饲养犬只的,由市、区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机关按每只犬处以7000元至100OO元的罚款,并没收犬只。摘自规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由市、区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由市、区城管部门吊销养犬许可证。摘自规定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的,由市、区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o元的周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并由市、区城管部门吊销养犬许可证。另外,春季是狂犬病等疾病的高发期,请各位养犬户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疫苗注射,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特此知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通知/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