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感染管理责任书.1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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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检验科感染管理责任书检验科: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并遵照执行。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2、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3、科室必须成立临床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监控技师一人共计2人组成。4、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5、微生物室设有

2、医院感染监控员,发现某病区有同种菌感染达3株或3株以上者,立即通知感染科。6、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反馈,并向全院公布,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7、指导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医师合理选药。8、工作人员工作时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9、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消毒处理,按医疗废物处理。10、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袋;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1

3、1、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12、接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13、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14、每天对空气、物表及地面常规消毒。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15、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16、各种废弃标本及使用后废弃物品,应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以上条例望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科主任(签名):医院感染管理科年月日年月日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六章罚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六章罚则(摘)

4、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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