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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党员流程(一)总体要求实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记录制度,要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通过全程管控、全程监督,严把党员“入口关”,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记录内容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发展党员5个环节流程,从入党申请人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必须以写实方式对每个环节进行规范记录。1 .申请入党(1)递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符合党章申请入党条件的,应当向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
2、书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等,一般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能打印入党申请书。(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后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告知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3)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党员、群众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优秀职工,或采取群团组织推优的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由党支部报上级党委备案。
3、(6)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支部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7)培养教育考察。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
4、,根据考察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资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并协调做好培养教育接续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3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8)支部委员会研究。对经过2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后,报上级党委审核。(9)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将研究讨论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
5、级党委对发展对象人选的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10)确定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审核备案后,支部委员会将讨论同意的人选列为发展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Il)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恬、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
6、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12)进行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13)开展集中培训。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举办1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Q4.预备党员的接收(1
7、4)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入党申请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政治审查、集中培训等情况,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上级党委预审。(15)上级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书面审查结果通知党支部。(16)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经审查合格后,向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17)支部大会讨论。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票决。主要程序为: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
8、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人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讨论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后,党支部要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
9、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决议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18)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19)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形成决议后,要将发展对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期间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20)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审批后,要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21)编入党小组。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
10、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管理。(22)入党宣誓。党委审批通过后,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23)继续教育培养。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24)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中请。(25)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和党小组意见的基础上,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经表决符合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
11、党员条件的可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对延长预备期仍不具备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要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决议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26)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连同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意见等材料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27)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培训合格证、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入党记录表(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所在公司组织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