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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政协副主席学习章程心得体会按照区政协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章程、话同心、看履职”活动的通知安排,通过对今年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的深入学习,自己又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和心得,特别是对章程总纲第七至第十自然段的深学细悟中,自己领悟较多。第七自然段在今年3月的十四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上未作修订。该段共三句话192个字。第一句话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各项制度中的地位,其是基本政治制度;另一层是这个制度属于政党制度。我国有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
2、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人曾把政治通俗地解释为“政治就是把拥护自己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自己的人搞得少少的:我觉得我国的这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从某种侧面来说都是如何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体搞得多多的制度。政党制度指的是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或状态,通常情况下,又是指政党执政、参政的方式和党际关系。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他非常清晰地表明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政党执政、参政的方式和党际间的关系。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各党派是平等的,但“万山磅礴必有主
3、峰”,中国共产党在合作和协商中是居领导地位的。第二句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二这是说我国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采用的方式,这个方式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以,我们经常说政协就是一个平台,我理解,其依据就在于此。作为政协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并不是要做成什么,而是搭建好这个平台,让执政党和各参政党、无党派人士通过这个好的平台去凝聚共识,形成干事的磅礴力量从而干成事。第七自然段的第三句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
4、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我理解这句话是说明政协搭建的协商平台应依据的方针、应推动的工作和应努力达到的效果。依据的方针就是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十六字基本方针,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这十六字方针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最早是1956年由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提出,毛泽东的政治秘书胡乔木帮助修改,毛泽东、邓小平审阅同意后,由李维汉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发言时正式提出;1956年9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报告中代表中共中央正式宣布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5、”作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这其中“长期共存”,反映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态度。共产党不应成了执政党,就抛弃过去的合作者,或者取消其组织的独立存在。“互相监督”,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同时在彼此监督中首先是各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1982年1月胡耀邦在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讲话中首次提出,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中增加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八个字,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十六字方针正式确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合作的过程中,要以诚相待,
6、开诚布公,患难同当,荣誉共享,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贯彻这一方针,对于正确认识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的意义。第八自然段是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修订案增加的内容,今年3月的十四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又对本段作了修订完善。这一段共2句话160个字,第一句介绍协商民主的特质,第二句说明政协实践协商民主时应坚持的原则和发挥的作用。第一句话“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我国的协商民主具有清晰的历史脉络。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源自抗日战争时期“三三制”民主政权
7、建设,成型于协商建国及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协商实践,发展于改革开放后协商民主法治化制度化建设,深化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体系化推进。从历史维度看,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基于我国具体国情和国家治理客观实际,不断进行民主治理探索创新的结果,已经深深嵌入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再一方面,协商民主具有科学的理论支撑。协商民主尊重人民群众作为实践主体的地位,提倡真诚平等有序地协商,强调有方向的思想政治引领,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从理论维度看,协商民主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和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特点,具有巨大的同一性、包容性、共赢性。第
8、三方面,协商民主具有强大的实践力量。长期以来,我们不断完善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探索形成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渠道,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特别是人民政协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从实践角度看,协商民主符合中国国情,深受人民欢迎,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第二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
9、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我认为其核心意思是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修订时所增加的内容,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我理解这是明确了政协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时应坚持的原则。党的XX大报告强调:“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J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三者都极具中国特色,都有显著优势
10、,能做到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于我国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同时人民政协是实现三者有机结合的制度设计和有效载体,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做到三者有机结合,最关键的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J他还指出:“民主和协商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通过发扬民主、广泛协商,可以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更加普遍地认同党的主张,更加自觉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跟党走J“围绕中心、服
11、务大局”,我理解党委就是“中心”,党委政府在每个阶段确定的重点工作就是“中心”,事关发展、改革、稳定就是“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是近几年我们在政协工作的计划、推进、总结中经常提到的话。“相互贯通”“双向发力”,这一完整的提法,是党的XX大第一次写入党代会报告的。对于这一提法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相互贯通”“双向发力”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团结和民主相互贯通、相互赋能,这种内在统一在政协履职实践中突出表现为高质量建言资政和广泛凝聚共识。所以我们说,团结和民主是“双向发力”的本质,“双向发力”是团结和民主的生动体现。第二,“相互贯通”“双向发力”
12、的核心要求,就是要担负起“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第三,要把“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贯穿于人民政协全部工作之中,统一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实践。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担负起“相互贯通”“双向发力”的政治责任,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鼓团结奋斗、共促发展的干劲,广泛汇聚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就“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进行
13、了专门论述,他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这也是我们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根本遵循。“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对“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深化表述,我理解这是要求政协应主动作为,而不是被动承担什么工作;主动做好其他组织做不好或无法做好的工作,而不是做些可有可无、其他组织也可做好甚至比政协做得更好的工作。也只有这样才
14、叫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九自然段只有一句话31个字,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准则。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政协也不例外。自1954年新中国有了首部宪法后,第一部政协章程就确立了尊崇宪法的原则,1978年第二部政协章程和1982年第三部政协章程都沿用了这一原则,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在总纲
15、中就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准则。”单独成段进行表述,以后虽经五次修订,对这一段都未作改动。第十自然段也只有一句话45个字,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依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章程在第二章组织总则和第三章委员中专门明确了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我理解,这一段的意思就是所有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所有职责,凡是依照章程所开展的所有履职活动,都有政协组织为其背书。当然,任何组织,在确定权利和义务时都是对等的,所以我们政协委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好相应的义务。一部政协章程,内容博
16、大精深,要学深悟透必须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宪法,结合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结合建国后历次党代会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进行系统学习,才能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作为政协委员也才能更好把握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到位履职、正确履职,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履职全过程中,切实担负起把党的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全区各党派、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通过对政协章程的学习,结合在区政协2年多时间的工作,我认为我们下一步应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区政协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政协章程多处提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篇体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要以“两个全覆盖”为主线,持续深化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不断强化区政协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