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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镇村(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探索新时期村(社区)党员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完善对党员的管理,结合党员实际情况、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特点,采取“一个村(社区)、一类重点、一类特色”的管理模式,打造各有特色、互相借鉴的分类管理制度,特拟定高村镇村(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有职党员的管理第一条有职党员是指组织关系在本村,担任村干部、下属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等,在村级事务中履行一定职责的党员。第二条有职党员要担任村(社区)下辖党支部或党小组的“领学员”,统一制订学习计划,带领、督促联系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第三条有职党员要落实“一会一学”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2、主义思想作为村(社区)工作例会第一议题,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定期组织开展学习论坛,社工党员要围绕“一会一学”内容,开展“一句话微分享”活动,及时交流学习体会。第四条选派有职党员担任村(社区)下辖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指导员”,参与、指导、督促其落实组织生活有关要求。第五条有职党员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发挥表率作用。第六条有职党员重点围绕服务村(社区)治理、落实网格职责、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带头、立足职责创先争优等情况开展评议,抓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第七条由有职党员担任“网格长”,开展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小区(组)、楼栋、街巷为单位划分网格,牵头
3、整合所在网格各类资源、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带头做好政策宣传、带头排解社区矛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第八条有职党员评议优秀的要作为党内表彰、绩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第二章无职党员的管理第九条无职党员是指组织关系在本村,经常居住在家的务农、务工、经商或灵活就业的党员。第十条以无职党员中的中青年党员为主组建“督学员”队伍,参与、了解、督导村(社区)下辖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学习教育,定期公示学习情况、推介学习典型,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教育带动作用。第十一条无职党员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史、形势政策学习教育,引导居家党员做到思想不滑坡、离业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第十二条针对居住分散、
4、难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的无职党员、从业党员,可以按居住地划分党小组,选取党性强、热情高、乐于奉献的党员家庭设立学习室,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第十三条无职党员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依托主题党日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将组(小区)、村(社区)事务治理作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在有职党员带领下开展协商议事,可探索开放式组织生活,主动邀请居民群众列席相关会议。第十四条无职党员要重点围绕服务村(社区)治理、参加组织生活、力所能及发挥作用等开展民主评议。第十五条动员无职党员担任网格“民情员”,在网格长领导下,收集社情民意,就近就地认领志愿服务岗位。第十六条无职党员民主评
5、议优秀的,基层党组织要给予适当奖补并组织外出学习交流,提升居家党员荣誉感和影响力。第三章年老体弱党员的管理第二十四条年老体弱党员是指60周岁以上体弱多病、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第二十五条支部应派联系人为年老体弱党员上门送学,重点选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最新讲话精神、形势政策、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老年人法律法规等内容。为方便年老体弱党员学习,乡镇党委可定期制作大字体的口袋书,或者选取核心观点录制成音频,推送给年老体弱党员学习。第二十六条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支部工作中,需要征询党员意见的重大事项,联系人应上门或通过电话联系
6、,征求年老体弱党员意见建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后,联系人应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年老体弱党员进行传达。第二十七条建立“五必访”制度。生病住院必访,突遇变故必访,生活困难每半年必访,空巢独居每半年必访,临终病故必访。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需求,关心生活状况,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同时,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养老机构,为年老体弱党员上门开展健康筛查、心理疏导、生日祝贺等服务。第二十八条发挥“三送”工作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征集年老体弱党员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引导年老体弱党员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发挥老党员威望优势,引
7、导年老体弱党员参与家风传承、邻里矛盾调处工作,为社区文明建设发挥余热。发挥社区信息平台作用,向年老体弱党员发布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信息,引导年老体弱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第四章流动党员的管理第二十九条流入地党组织要注重解决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工学矛盾”问题,要做好提前通知工作。在相对固定的室内活动场地开展的组织生活,可探索“互联网+”组织生活模式,引导流动党员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与党支部“三会一课”和议事决策。探索“周末党日”活动形式,以在室外开展为主,活动范围较广、活动空间不固定的主题党日活动,可利用周末等业余时间组织流动党员参加。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时,要通过扫码方式在小程序上自动生成记录。流
8、动党员可在流入或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探索实行党费承诺制度。针对工作变动频繁、收入不固定的流动党员,年初向党组织报告上年度收入情况,党组织认定后,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每月需要交纳党费数额。党费可通过网络交纳,流入地党组织每半年要组织一次线下集中交纳党费。打破组织关系隶属限制,将流入党员纳入党内表彰、慰问帮扶范围,加强流动党员的激励关怀。第三十二条流入地党组织要通过扫码的方式,在村(社区)“流动党员”微信群上如实记录流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志愿服务、交纳党费情况。村(社区)将综合流动党员各项活动的参与率及具体表现情况,对流动党员给予自动评价。流入地党组织要对流动党员的自动评价作为重要依
9、据,探索简便易行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并每季度进行公不O第三十三条流动党员在其报到的流入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半年以上的,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流动党员一般应参加线下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的,支部可探索网络会议形式组织流动党员参加;流出地党组织可直接运用流入地党组织评议结果,需要重新评议的,要将流入地党组织评议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流入、流出地党组织要对评议优秀的流动党员及时表扬,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进行处置。第三十四条流入、流出地党组织要注重发挥流动党员职业特长、技能优势,引导流动党员主动认领岗位、参与志愿服务,发挥流动党员在服务他乡、服务家乡、服务老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流入地党组织要引导流入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通过创建党员责任区、先锋岗等载体,开展政策宣传、文明倡导、环境美化、技能攻关等活动,为流入地建设做贡献。流出地党组织要引导流出党员发挥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为家乡建设添光彩。流动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流入、流出地党组织要针对流动党员的需求,举办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就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为流动党员提供维权、子女入学、就业信息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