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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一、课程性质与目标(一)课程性质钢琴是一般高等学校音乐学(老师教化)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习音乐各相关课程的基础,并干脆与基础音乐教化的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相联系,是培育学生从事音乐教化工作基本实力的一门主干课程。本课程融学问性、技能性、艺术性和实践性为一体,对提高学生的全面素养、发展学生的音乐才能具有重要作用。(二)课程目标1 .了解钢琴的发展与演化过程、钢琴艺术发展简史以及钢琴演奏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2 .驾驭钢琴演奏的基本方法与演奏技巧,能演奏中等程度的乐曲及伴奏曲,突出为歌曲配弹伴奏实力的培育。3 .与声乐教学相结合,具备自弹自唱的实力。4 .具备理解、分
2、析、鉴赏钢琴音乐作品及演奏风格特点的实力,精确表现钢琴音乐作品。5 .驾驭钢琴教学的基本方法,能胜任基础钢琴教学,能辅导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二、课程内容与教学(一)课程内容1 .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1)重点选择适应当代高校生须要、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古今中外经典钢琴音乐作品,同时留意选用优秀的钢琴音乐新作品为教学内容(2)教学中应重视选择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钢琴音乐作品,使学生驾驭中国钢琴作品的演奏风格。(3)紧密结合基础音乐教化实际,适当选择中小学教材中的曲目以及青少年熟识和宠爱的作品。(4)恰当处理精练曲目和阅读曲目的关系,在保证练好一部分以提高演奏水平为目的的曲目的同时,留意选择以培育视
3、奏实力、伴奏实力和自弹自唱实力为目的的曲目作为教学内容。2.课程基本内容(1)钢琴基本理论与学问O钢琴的构造,键盘的排列方式O钢琴发音的基本原理O钢琴的基本演奏形式O钢琴音乐作品的体裁与鉴赏O钢琴艺术发展简史O钢琴的保养及维护常识(2)钢琴基本演奏方法O钢琴的基本演奏姿态,手型、手指的站立并能流畅地跑动,手臂放松,自然大方地演奏O钢琴基本演奏技术,非连音、连音、跳音,音阶、琶音、和弦的的弹奏方法O踏板的构造,各种踏板的运用方法,踏板在不同风格音乐作品中的表现意义(3)钢琴弹奏技巧与综合技能O读谱方法与要求,精确地把握音乐的节拍与节奏,分句的方法,养成良好的读谱习惯O正确的声音概念建立及如何辨析
4、声音的方法,把握不同风格作品的声音要求,学会体验音乐,表现音乐O歌曲钢琴即兴伴奏的理论与技巧,为旋律配和声的基本方法,各种伴奏音型在不同体裁歌曲伴奏中的运用方法O娴熟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的音阶、琶音、和弦。按部就班地进行视奏与移调训练。驾驭首调识谱法和简谱读法,具备自弹自唱的实力(4)表现与审美O学习钢琴音乐表演与钢琴音乐审美的基本原则、钢琴音乐文化中的情感与价值观,培育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与审美实力学会独立分析处理与精确表现钢琴音乐作品O进行合奏、伴奏训练,培育与他人合作的实力及组织课外乐活动的实力0在教化实习、见习过程中,了解基础音乐教化实际。在钢琴学习和教学实践中驾驭青少年钢琴教学的基本
5、规律和基本方法(二)课程教学1 .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敬重学生演奏基础及实力的差异。任课老师应依据学生实际状况,分别为不同学生制定详细的教学实施方案。包括:目的要求,周进度和阶段进度,应完成的练习曲、乐曲的数量和详细曲目,技能技巧训练,教学实践等。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技巧训练的同时要留意技能的培育。技术的训练要按部就班,由浅入深,乐曲选择应与学生的演奏水平相适应。3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主动性,留意学生创新实力的培育,充分发挥学生的特性。4 .体现老师教化的特点,使学生的演奏技能反应与教学方法思维相互交融,让学生了解如何进行钢琴教学。留意学生钢琴歌曲伴奏实力和自弹自唱实力的培
6、育。加强多学科学问的融合与贯穿,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实力。5 .依据各校的实际状况,本课程可分别采纳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等多种授课形式。集体课可利用数码钢琴教室和多媒体教学手段。三、课程实施与评价(一)学时、学分本课程总学时为108学时。学生修习完本课程全部内容,成果合格,可获6学分。全部学程为三年,可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约占总学时的2/3,以基本技术训练为主,其次阶段约占总学时的1/3,以配弹歌曲伴奏训练为主。(二)教学基本条件1 .老师老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能运用现代教化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教学。2 .教学设备(1)应配备实施
7、个别授课及集体授课的教室,学生练习用的琴房,数码钢琴教室和多媒体教学设备。(2)配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音像资料;乐谱;图书、期刊(含纸质和电子等);教学课件、网络资源等。(三)课程评价1 .钢琴课程评价的重点是考核学生综合运用钢琴的实力,包括钢琴演奏、伴奏实力和教学实践实力。依据学生的学习看法、专业基础、学习过程与效果以及考试现场发挥等方面做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主要看学生的演奏方法是否正确和规范,在音高、节奏、节拍、音色以及音乐表现力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准。可在学生之间进行互教考核,检查学生对教学方法的驾驭程度。2 .采纳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现场点评与书面评语、老师与学生的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
8、合等形式进行课程评价。3 .形成性评价是指对学生学习过程、学习看法、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的关注和考察记录,包括学生出勤率、问题的解决方式、课内课外作业完成状况等;终结性评价指学期考试、学年考试等,为学生的期末成果。平常成果和期末成果各占总成果的50机4 .每学期应定期实行各种形式的教学观摩演奏会,并纳入考核内容。声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一、课程性质与目标()课程性质声乐是一般高等学校音乐学(老师教化)本科专业依据培育音乐教化工作者的须要而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干脆与基础音乐教化中的歌颂教学相联系,是培育学生从事音乐教化工作基本实力的一门主干课。本课程融学问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对发展学生音
9、乐才能、提高音乐表现力具有重要作用。(二)课程目标1 .驾驭声乐基础理论、基本学问,提高声乐艺术审美力与修养。2 .驾驭正确的歌颂方法,具有肯定的演唱实力。3 .正确理解歌颂与语言的关系,能运用一般话和必要的其他语言进行歌颂。4 .正确理解声乐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学会分析与处理歌曲,具备演唱不同风格特点歌曲的实力。5 .与钢琴教学相结合,具备自弹自唱的实力。6 .能辨析发声的正误,具备独立教唱歌曲和辅导课外声乐活动的实力。驾驭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了解青少年发声特点,具备变声期发声练习和嗓音保健的有关学问。二、课程内容与教学(一)课程内容7 .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1)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留意
10、在选择相当数量声乐作品的同时,重视声乐基础理论、基本学问的内容比例,使学生既驾驭歌颂方法和基本技能技巧,又驾驭基础理论,了解相关文化,扩大视野、提高修养。(2)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吸纳中外声乐文化的优秀成果,选择思想性强,艺术性高,具有训练价值的经典性中外声乐作品为教材。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传统与创新的关系,关注国内外声乐发展前沿动向,引进声乐学科新成果,留意选用优秀声乐新作品,不断充溢教材内容。(3)重视选择富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教学内容与乡土教材。(4)面对基础教化,联系中小学教化教学实际,精选在音乐教学和社会音乐活动中应用价值较高的声乐作品为教学曲目。8 .课程基本
11、内容(1)声乐基础理论与学问O声乐的基本概念O歌颂器官的生理结构O歌颂呼吸原理与机能O歌颂发声与共鸣原理O歌颂的声区O歌颂语言与运用规律O歌颂的心理基础O人声的声部O声乐的演唱形式O声乐作品的体裁(2)声乐基本技能与方法0培育学生正确的歌颂姿态0培育学生正确的呼吸方法,养成良好的分句与换气习惯,运用气息支持进行歌颂0驾驭正确的歌颂起音0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建立良好的歌颂习惯0驾驭稳定喉头、打开喉咙、调整共鸣的基本方法0歌颂时力求做到声音通畅,声区统一0驾驭歌颂的咬字与吐字方法,发音正确、吐字清楚0驾驭歌颂的基本技术与技巧,以及音量、音色、力度、速度的改变等基本限制实力(3)声乐艺术审美与表现0
12、了解声乐表演的审美与创建0具有理解和分析歌曲的实力,较完整表达歌曲的内容和意境0演唱歌曲时,读谱精确,音准、节奏无误,能与伴奏协作(4)中小学音乐教化教学实践0通过教化实习与教学实践,驾驭中小学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和辅导课外声乐活动,具备独立教唱歌曲的实力0了解青少年的嗓音特点及其训练,驾驭变声期与噪音保健学问(二)课程教学1 .以本课程纲要为依据,任课老师应依据学生实际状况,分别为不同学生制定详细的教学实施方案。包括:目的要求,周进度和阶段进度,应完成的练声曲、歌曲的数量和详细曲目,技能技巧训练,教学实践等。2 .课程教学内容的实施,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声乐理论修
13、养,声乐技能训练,声乐审美鉴赏,声乐演唱实践等四个方面有机组合。各校依据实际状况,选择不同教学方式,分别采纳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等多种授课形式。3 .正确处理声乐理论学问修养与技能技巧训练的关系,声乐技术与艺术表现的关系,声乐艺术与相关文化的关系,不同声乐流派及唱法、教学方法、教学形式间的关系,为学生创建博采众长、全面发展的条件。4 .坚持按部就班的教学原则,因材施教,处理好共性与特性的关系,发展学生的特性。5 .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育探求新学问的实力,关注学生全面发展。6 .体现老师教化特点,坚持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艺术实践相结合,留意学生教学实力、实践实力、评价实力的全面提高。7 .教
14、学进度及内容的支配,由各院校依据办学实际自主制定。每学期精唱中外曲目4-6首,见习曲目5-7首,参与教学演唱会2-3次(含教学观摩及考试)。三、课程实施与评价(一)学时、学分本课程总学时为108学时。学生修习完本课程全部内容,成果合格,可获6学分。其中声乐理论授课36学时,2学分;声乐技能与演唱授课72学时,4学分。(二)教学基本条件1 .老师老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及演唱水平,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2 .教学设备(1)配备可供实施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授课及进行演唱实践的教学设备及场地。(2)配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音像资料;图书、期刊(含纸质和电子等);教学课件、网络资源等。(三)课程评价1 .声乐演唱技能与声乐相关文化学问评价相结合。在重视考察学生演唱实力,艺术表现力的同时,重视学生对声乐作品的理解、分析实力的评价。2 .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留意学生的学习看法、方法、进度、效果、实力以及作业完成状况的综合评价。3 .老师与学生的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4 .考核方法采纳演唱、观摩、撰写小论文等形式。学生的成果由平常成果与期末成果两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