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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益生菌产业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报批稿)建设单位:湖南天根乐微君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0年5月1总贝!l11.l项目由来11.2 编制依据21.3 评价标准41.4 环境保护目标52环境质量现状73工程概况及变更情况93.1 项目变更前概况93.2 项目实际建设与原环评批复的相符性1633项目变更情况183.4 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304变更后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324.1 废气324.2 废水324.3 噪声324.4 固体废物335变更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34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4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
2、析346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376.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376.2 选址合理性分析376.3 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376.4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386.5 变更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87总结论397.1 项目变更概况397.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397.3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407.4 总量控制407.5 总体结论40附表、附件、附图附表1:建设项目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益生菌产业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项目厂房租赁合同;附件5: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6: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环评批复;附件7:噪声现状监测报告及质保单;附件8:备
3、案信息表;附件9:专家评审意见:附件10:专家签名单;附件11:意见修改对照清单。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附图4: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5:金洲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1 项目由来湖南天根乐微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根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营业执照见附件2),位于湖南省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水西路066号。天根乐公司2019年投资2000万元于宁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租赁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10栋B座(标准厂房)第2、3、4、5层(租赁合同见附件4)建设“益生菌产业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益生菌生产项
4、目)。益生菌生产项目于2019年5月15日通过原宁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宁高环复201915号”(见附件3),环评及批复内容为:建设益生菌固体饮料及液态益生菌茶油滴剂两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年产益生菌固体饮料122吨,液态益生菌茶油滴剂3吨。母婴市场广阔、规模大,护理用品需求持续旺盛,天根乐公司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在建设过程中对产品方案进行变更,同时5楼厂房生产工艺、原料及设备发生了变更,产品由液态益生菌茶油滴剂变更为乳酸杆菌茶油舒缓液;其他2、3、4楼厂房及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样,无变化;同时,天根乐公司承诺不再建设液态益生菌茶油滴剂生产线(承诺书见附件5)。乳酸杆菌茶油舒缓液分为四个品种,包
5、括畅舒敏茶油精华液、益扶爽茶油舒缓液、益舒敏茶油精华液、妇洁2度茶油修护液,产品主要用于母婴皮肤护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内容中相关规定,“益生菌产业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内容,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湖南天根乐微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委托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变更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并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益生菌产业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
6、方案变更环境影响说明(送审稿);2020年4月22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在宁乡市主持召开了该报告技术评审会,现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了益生菌产业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报批稿)。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8日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17日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三)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1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8、号,2013年9月100;(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62号,2015年12月10日。1.2.2 地方法规及规章制度(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9月28日修订);(2)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3)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令,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06
9、88号);(5)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6)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7)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33号);(9)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53号);(10)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1.2.3 技术规范与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大气环境
10、(HJ2.2-2018);地表水环境(HJ2.3-2018);(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声环境(HJ2.4-2009);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1.2.4 其它资料(1)环评委托书;(2)益生菌产业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宁高环复201915号);(3)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的其他资料。1.3 评价标准本
11、次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执行标准与原环评有变化,主要新增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项目变更前后评价标准对比见表1.3-1。表1.3,项目变更前后评价标准对比一览表标准类别执行标准备注项目变更前项目变更后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O95-2O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无变化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In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In类标准。无变化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O96-2(X)8)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无变化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氨
12、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O15)中B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无变化废气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I.Omgm3)o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OrngZm3),车间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变化
1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无变化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X)8)。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
14、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8)。变化1.4环境保护目标原环评批复后至今厂址周边保护目标无变化,与原环评一致,具体见表1.4-1和附图3。表1.4,原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全民安置区-290164居民大气环境居住区西北面320-500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浏水:刁子潭至望城县八曲河口西端中河,农业用水区GB3838-2OO2In类西面2900/宁乡东城污水处理厂一期2.5万m3d/西北面2400声环境呆护目标声环境无(项目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注:坐标系以厂区中心为原点。2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变更环境影响说明距原环评批复时间(2019年5月15日)约11个月,经现场踏勘厂址周边大气、地表水、生态环境变化不大,在此引用原环评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宁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结论可知,宁乡市2018年度环境空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判定为不达标区。(2)水环境质量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