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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研活动管理办法教研活动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和对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教研活动的内容1.l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研究。1.2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及专业培养计划改革问题研究。1.3学习、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研究及其贯彻措施。1.4教法研究、学法研究、教学手段研究。1.5研究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与创新能力.1.6考核方式方法研究。1.7教改课题研究。1.8兄弟院校先进经验研讨。1.9其他教育、教学管理
2、、教学改革等问题研究。2 .教研活动的形式2.1 业务学习、教学研究、集体备课。2.2 专家讲座、专题讨论会、经验交流会。2.3 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公开课及教学观摩活动。2.4 4教学评议、各类教学检查、座谈会、评学、评教活动。2.5 教研活动的形式应根据活动内容合理采用。3 .教研活动的要求3.1 教务科教学副科长负责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教研室根据教务科计划结合本教研室教研活动需要制定教研活动计划。3.2 教研活动应该有计划、有专题、有效果、有记录,主题突出、目的明确、组织有序、讲求实效。3.3 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考勤情况与教师教学考核挂钩。3.4每学期的教师听课要求
3、不少于6节(3次),开课不少于2节(1次)。3.5教研室主任对每次教研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效果及时进行总结,认真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本定期交教务科审阅。每学期期末完成学期教研活动书面总结,交由教学秘书存档。4.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4.1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教研室主任在教研活动中起计划、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并对教务科负责。4.2教研活动应依据教学需要及时开展,原则上每两周1次,每学期不少于8次。要求每学期定期召开3次,不定期召开5次以上。4.2.1每学期开学初各教研室要召开一次教研活动,讨论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安排,室教研活动计划,检查授课计划的制订情况,检查教案编写情况等。4.2.2每学期
4、的期中要有一次教研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检查教学进度、备课、授课、批改作业、期中考试、教学效果等,提出整改措施。4 .2.3每学期的期末(17-18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检查授课计划的整体完成情况。5 .2.4以上三次将围绕统一的活动内容进行。其它5次不定期的教研活动将围绕校、科、室的教学活动及课程建设内容来开展。6 .教研活动的督导6.1 教务科对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分管教学副校长应全面参与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的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价工作。6.2 教研室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教研成果,跟踪落实教研活动达成的计划、建议和措施。认真教学常规落实教学质量,使各环节按规定严格执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尽快解决。6.3 教研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活动内容要符合政策导向。7 .教研室要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8 .凡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都记入教师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