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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1 .考核组织1. 1年度考核委员会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负责全校年度考核工作。学校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成员由学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成立6-12人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两个小组的年度考核工作。1.2年度考核组下设两个小组:1. 2.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小组1.2. 2行政工作人员考核组2.优秀名额分配2. 1在编在职人员分为专业技术人员(A人)和行政后勤人员(B人),优秀人员各占20%,即专业技术人员AX20%名、行政后勤人员BX20%名;集体工、校聘教师及劳务派遣C名中评出优秀CX20%名。3. 全体教职工年度考
2、核为定性考核3.2. 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档: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3. 定性考核由考核组20名成员无记名填写考核表交办公室进行统计。填写考核表时按照三类进行定性考核,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优秀不超过12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数控制在3名之内;行政后勤人员优秀不超过4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数控制在1名之内;集体工、校聘教师及劳务派遣人员优秀不超过5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数控制在1名之内,否则该表无效,不予统计。3. 3根据统计结果排出定性考核顺序。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4.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定量评分(包含校聘教师)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成员无记名定量考核,
3、填写考核评分表,然后交办公室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中86分以上的初、中、高级都不能少于1名,否则无效。4. 2办公室将统计结果分组排出考核顺序。5.考核等次的确定5.1 考核组将根据以上考核结果及优秀比例、分布来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考核等次。5. 1.1优秀的确定优秀共计X名(市局奖励考核培训科审定名额为准),按照优秀比例分配如下,专业技术人员AX20%名(班主任不少于2名),行政后勤人员BX20%名,集体工、校聘教师及劳务派遣人员CX20%名。考核组人员一般不超过10名。今年内新进人员(调入、考录以及新聘编外人员)一般不作为优秀考核对象、5. 1.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确定5.
4、在教职工年度考核统计中,基本合格数加上不合格数的和达到11票以上的(含11票)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数达到11票以上的(含11票)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若招生人数超过10名的可提高一个等次。6. 1.3合格的确定。5. 1.3.1其余教职工定为合格。5.1. 4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不得评为优秀。5. 1.5安全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5. 1.6未完成规定的其它事项年度考核不合格。6. 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6.1 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全额发放年终奖。6.2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发年终奖。6.3考核中基本合格加上不合格数多于5的,每超一个加权数扣年终奖200元,直至扣完年终奖为止。6.4考核表中个人意见栏不签署意见不签名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完整,不发年终奖。6.5接通知5日内不签领年终奖的取消年终奖。6.6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