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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一、党总支议事规则党总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决策。(一)议事原则1、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做到广泛调研、科学论证、集体决策。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3、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4、少数服从多数。(二)会议制度1
2、、党总支委员会(含党总支委员扩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2、党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总支副书记主持。3、党总支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4、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书记或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所列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于会前用书面形式提出。5、会议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只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决权。6、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若涉及本人,或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近亲关系的有关问题时,本人应当回避。7、党总支委员会议事时,学校办公
3、室主任列席并负责记录,存档备查。(三)议事范围I、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文件的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2、研究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统战工作、德育工作、老干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3、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等。4、研究决定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包括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
4、免、调动、考核、奖惩,重要人才引进以及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5、讨论决定学校维护安全稳定以及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问题。6、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审定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7、研究决定20万元以上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研究决定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8、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审议和决定教职工聘任、奖惩、福利及年度考核工作。9、其它应当提交党总支会讨论决策的重大问题。(四)议题的提出及确定1、党总支委员会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或委员提出,有关部门拟提交党总支委
5、员会讨论的问题可由主管领导提出。2、提出的议题经学校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交党总支书记确定。3、会议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开会前通知各委员和列席会议有关人员,并将材料提前送达有关人员。(五)议事的决定1、党总支委员会议事时,应一题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参加会议的委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2、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赞成意见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口头表决的方式进行。决定
6、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要逐项表决。3、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并且对重要问题的意见分歧较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次提交会议讨论。4、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提出明确意见,征得委员们同意后,形成相应的决议或决定。5、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或组织委员向其转告会议对议事情况的讨论结果。(六)决定的执行与督办1、对于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总支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2、对党总支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决定,由党总支组织委员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3、对于党总
7、支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校各支部、各科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4、党总支委员对党总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做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七)会议的纪律1、坚持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贯彻执行。2、讲原则、讲党性、顾全大局、出以公心。在会议讨论中,每个委员都要从学校全局出发,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忠诚坦白,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把意见摆在桌面上,不能会上不说,会后乱说。3、严格保密纪律。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凡属应当保守秘
8、密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杜绝跑风漏气。二、校长办公会1、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机构。2、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方针、政策、重要指示精神,审议报请上级部门指示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议。(2)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和改革方案。(3)讨论决定各类人员的调出、调入。(4)讨论决定学校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安排及其他重要工作的部署。(5)研究决定有关经费筹措,审议和执行学校财政预算和决算。研究决定10万元-20万元范围内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研究决定5万元TO万元范围内资
9、金使用。(6)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工作其他重大问题,以及需提交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3、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1)校长办公会由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委托有关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的人员由校长、副校长组成,学校办公室主任列席。副校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向校长请假,但必须在会前提出对所列议题的建议和意见,供会议形成决议时参考。校长办公会可根据会议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部门出席人员。(2)校长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召开的时间。(3)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办公室收集并提出初步意见,呈送校长同意后提交会议。提交会议议题的部门必须在会前做好准备,提出可供会议形成决议的建议方
10、案。(4)校长办公会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需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在会前传阅书面材料或交换意见。(5)校长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发扬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校长办公会在进行重大问题决策时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也可根据议题提交部门提出的方案表决为同意或原则同意。(6)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应提交学校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再组织实施。4、校长办公会决议的监督落实。(1)凡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会同报送科室修改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签发。(2)办公室应监督、催办校长办公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三、学校行政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制度
11、1、学校行政会议参加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需要时可以扩大到中层副职。2、学校行政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3、学校行政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校长临时决定召开。4、根据会议议题要求,有关人员可列席学校行政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5、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参会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出席会议的行政领导应根据会议议题认真准备意见,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行政领导,对上会议题有明确意见的,可在会前提出,并由校长或委托主持会议的副校长在会上代为说明,会后,办公室主任将会议情况通报未参加会议的行政领导。6、学校行政会议议事时,凡涉及与会者自身、夫妻、直系亲属、近姻近亲关系的利益时,
12、本人应回避。7、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应由校长或委托主持会议的副校长对会议议题做出决定。重要问题出现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必须做出决定时,校长可以做出决定。8、召开学校行政会议会时,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二)议决范围1、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重要指示和通知要求。2、研究落实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意见、党风廉政建设等其它有关决议。3、研究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工作报告及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4、研究决定涉及10万元以下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研究决定0.5万元-5万元范围内
13、资金使用。5、研究实施教学、科研工作,专业建设及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招生及就业计划、科研计划的制定,教学运行与管理等重大问题,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6、研究决定制定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7、研究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教职工在本岗位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8、审议和决定涉及学生管理、学生就业和学生奖惩的重要事项。9、听取各科室有关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汇报,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10、其它需要学校行政会议审议的事项。(三)议题的提出及确定1、副校长可以向校长提出议题建议,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可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议题建议。2、凡提交学校行政会议的议题,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
14、门必须事先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在形成比较一致的方案、意见或建议后,向会议提交书面材料。3、办公室负责编排会议议程和会务工作。(四)决定的执行与督办1、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执行或组织落实。2、对学校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未做出改变之前,要无条件贯彻执行。3、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并及时向校长报告。(五)会议纪律1、参会成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2、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从学校实际出发,从全局利益着想,积极充分发表意见,校长(或主持会议的副校长)根据会议情况协调、归纳会议中的各种意见,并对所议事项作出最后决议或决定。3、学校行政会议审议的不宜公开的事项,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负责会议记录人员要严守秘密,违者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