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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收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00012033400201一、基本要素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00012033400Y】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出售、收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000120334002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出售、收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00012033400201)4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5 .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
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十九(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全文(4)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二十条(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
3、发(2013)157号)附件2,第7项,“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出售、收购审批”以授权方式下放州市农业部门。6 .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7 .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8 .审批层级:市级9 .行使层级:市级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IL受理层级:市级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3 .初审层级:无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出售、收购的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齐全
4、、真实有效;申请对象不是外国人。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填写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省级农
5、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出售、收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4 .许可证件名称: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文件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6 .具体改革举措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下放行
6、使层级。缩减审批时限。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出售、购买等活动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平台、电话等渠道,并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的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活动:3.强化许可服务,充分结合申请事项的实际情况,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4.强化信用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有违法不良记录的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批、重点监管;5.其他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的监管措施。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名称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1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
7、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填写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六、中介服务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七、审批程序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
8、序环节受理、审查、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件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十九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填写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由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批准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在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
9、的决定之前,应当征求本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7 .是否需要鉴定:否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八、受理和审批时限12 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2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
10、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填写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4,承诺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九、收费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十、行政许可证件1 .审批结果类型:批文2 .审批结果名称: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文件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当次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农
11、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二十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为一次一批。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文件应当载明野生植物的物种名称(或亚种名)、数量、期限、地点及获取方式、来源等项内容。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本省10
12、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二十条第二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文件应当载明野生植物的物种名称(或亚种名)、数量、期限、地点及获取方式、来源等项内容。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1 .有无年检要求:无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3 .年检周期:无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6 .年检是否收费:无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8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1.有无年报要求:无9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10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11 年报周期:无十四、监管主体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十五、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