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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管理制度附件1: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管理制度附件1: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管理制度武汉建筑业协会(简称武建协)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工委)的主要管理制度为法工委工作条例、秘书处(法律事务部)协调管理制度、接受服务会员企业加入程序及联系协调管理制度、签约法律服务机构筛选产生方法、签约法律服务机构合作管理制度、签约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担保制度、签约法律服务机构考评管理制度、(附件)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范本)等1+7项管理制度。第一章秘书处(法律事务部)协调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建协法工委秘书处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
2、主动性,保证法工委合法、合理、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其次条凡法工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须要遵守本管理方法的规定。其次节秘书处组织机构第三条秘书处人员配置(一)法工委秘书处是武建协法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并配置兼职干事1名及兼职文员1名,协助秘书长开展相关工作。(二)秘书长由主任单位委派1名专职人员担当,常驻秘书处工作;兼职干事由全部的副主任单位轮番委派1名工作人员到秘书处工作,每半年轮换1次;兼职文员由签约律师事务所轮番委派1名工作人员到秘书处工作,每半年轮换1次。(三)兼职干事从本方法正式颁布之日起,到岗开展工作;兼职文员从签约律
3、师事务所法律工作室挂牌之日起,到岗开展工作。第四条秘书处的职责(一)秘书处除根据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外,主要负责对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室进行管理及协调,处理睬员单位与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室之间的关系。(二)秘书处应刚好审核、筛选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室制定的免费培训方案,并据此制定出法工委全年的培训安排,向各会员单位通报;做好培训前的人员统计、场地联系、培训后的看法收集、备案登记等工作,并每年将有关培训的状况公告,供会员单位查询。(三)秘书处应对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室为会员单位供应的有偿法律服务进行跟踪,刚好了解服务的状况及结果,收集反馈信息;如遇会员单位与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室之间产生纠纷,应主动组织协调、沟通,促使协商解决,若产生重大分歧,应刚好上报主任会议或协会有关部门处理。第五条秘书处各岗位职责(一)秘书长职责:主要是在协会和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委员大会、主任办公会确定的工作事项,贯彻执行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安排;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协会、委员